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59

859.“除了那十四

859.“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这从“新歌”和“十四万四千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新歌”是指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参看AE 857节);“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仁的信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30节)。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指这些人,这一点可从对第7章的解释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这表明,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及其神性人身,因而在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时与恶人分离,被主提入天堂并得救的人当中的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一章论述了在最后审判之前,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此,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指与恶人分离的善人。

由此明显可知,“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这句话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在其他人当中是不可能的,因为其他人不能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事实上,主流入每个人的生命;天堂的生命来自爱或仁,也就是来自良善;爱或仁的品质由真理形成。人的生命由此而来;因此,除了来自仁的信的生命,或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生命外,其它生命都不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而不从心里承认并称谢主。与仁分离之信的生命,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生命是一种纯属世的生命,这生命既不接受,也不能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东西,因为出于这种生命与天堂交流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与天堂的交流唯有通过也被称为仁爱的属灵之爱,也就是通过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生活才有可能;而这种生命在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相信唯信得救,也就是因与善行分离的信得救的人中间是不存在的。既然“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处于来自仁的信之人,那么明显可知,为何只有他们能学这歌,也就是说,能从心里承认并称谢主,即:祂是唯一的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揭秘启示录 #537

537.“看哪,有一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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