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7.启14:3.“他们唱歌,仿佛是新歌”表示关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这从“歌”和“新歌”的含义清楚可知:“歌”是指出于内心喜悦的称谢;“新歌”是指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因而祂的荣耀(对此,可参看AE 326a节)。圣言的许多经文,尤其大卫诗篇都提到歌,它们表示通过歌唱对神的称谢和神的荣耀。在提到新歌的地方,它表示对主的称谢和主的荣耀;这歌被称为新的,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的众教会是以歌来称颂耶和华的;主降世并显现之后,也以歌称颂主;但现在,从今以后要建立的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教会只称颂主。但由于这是古代教会中的那同一位主,尽管以耶和华之名来称颂祂,只是现在耶和华被称为主,因此严格来说,这歌不是新的,所以经上说:“仿佛是新歌。”因此,它在此处被称为新的,因为它是给从今以后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的。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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