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57

857.启14:3.

857.启14:3.“他们唱歌,仿佛是新歌”表示关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这从“歌”和“新歌”的含义清楚可知:“歌”是指出于内心喜悦的称谢;“新歌”是指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因而祂的荣耀(对此,可参看AE 326a节)。圣言的许多经文,尤其大卫诗篇都提到歌,它们表示通过歌唱对神的称谢和神的荣耀。在提到新歌的地方,它表示对主的称谢和主的荣耀;这歌被称为新的,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的众教会是以歌来称颂耶和华的;主降世并显现之后,也以歌称颂主;但现在,从今以后要建立的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教会只称颂主。但由于这是古代教会中的那同一位主,尽管以耶和华之名来称颂祂,只是现在耶和华被称为主,因此严格来说,这歌不是新的,所以经上说:“仿佛是新歌。”因此,它在此处被称为新的,因为它是给从今以后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的。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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