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56

856.“我听见竖琴

856.“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灵国度的荣耀。这从“声音”和“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主的荣耀,如前所述;“竖琴师用竖琴弹奏”是指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的情感;因为这些人的情感听上去也像声音,但像弦乐器的声音;因为来自弦乐器的声音对应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所处的聪明事物;而来自管乐器的声音对应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所处的良善。这些都是对应,“竖琴”表示来自属灵真理的称谢(参看AE 323a, 326节),“古代弦乐器或古长号”表示出于良善的称谢(参看AE 323节)。由于天堂被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处于爱之良善的天使在属天国度,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的天使在属灵国度,所以经上说“从天上来的声音听上去像大雷的声音和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这表示主那来自属天国度,也就是来自爱之良善的荣耀,和主那来自属灵国度,因而来自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荣耀。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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