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3.启14:2, 3.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他们在宝座前,并在四活物和众长老前唱歌,仿佛是新歌;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
“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表示主从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中所得的荣耀(854节);“和大雷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天国度的荣耀(855节);“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灵国度的荣耀(856节)。
“他们唱歌,仿佛是新歌”表示关于对主的承认和称谢(857节);“在宝座前,并在四活物和众长老前”表示在整个天堂里的所有人中间(858节);“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859节);“从地上买来的”表示那些在世上因被教导已经接受这种承认的人(860节)。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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