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诠释启示录 #863

863a.“因为他们

863a.“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因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这从“童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童身”(virgins,即处女或童女)是指对真理的情感,这些情感被称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为对真理的属世情感是存在的,它几乎存在于每个人里面,尤其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但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以回报为目的,一开始以名声为目的,后来以荣誉和利益为目的。此处“童身”不是指这些情感,而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就是那些以永生和永生的功用为目的的情感。那些处于这些情感的人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与世上的荣耀、荣誉和利益无关;那些脱离这些东西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是爱主的;因为主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与人同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之物是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之物就是主;因此,出于属灵之爱接受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接受主。故论到这些人,经上说:“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此外,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指这些人:

天国好比藏在田地里的宝贝,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下这块田地。天国又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寻找漂亮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4–46)

“藏在田地里的宝贝”和“珍珠”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一颗极贵重的珍珠”表示对主的承认。“人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下藏有宝贝的这块田地”,以及“商人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下贵重珍珠”表示为了真理本身而对真理的情感。

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被称为“处女或童女”,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从该婚姻发出;因为“妻子”是对良善的情感,“丈夫”是对真理的理解;此外,女性和男性生来就是如此。处女因喜欢与处于对真理的理解的男人结合而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那里论述了灵界的婚姻。这清楚表明,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处女”表示什么。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道路因无人前来过节就悲哀;她所有的城门都荒废,她的祭司叹息,她的处女悲伤,自己也受苦头。主抛弃我中间的一切勇士,宣布攻击我的指定时间,以打碎我的少年人。主为处女犹大或锡安女子踹下酒醡。众民哪,请听一听,看一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 15, 18)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的毁坏,它们所论及的“锡安”表示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锡安的道路就悲哀”表示神性真理不再被寻求;“无人前来过节”表示那时没有任何敬拜;“她所有的城门都荒废”表示没有对真理的接近;“她的祭司叹息,她的处女悲伤”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都被摧毁;“主抛弃我中间的一切勇士”表示真理对抗虚假的一切能力都灭亡;“宣布攻击我的指定时间”表示当主即将到来时,它的最后状态;“以打碎我的少年人”表示当不再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时;“主为处女犹大或锡安女子踹下酒醡”表示当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时;“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表示当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都因虚假而灭亡时。

又: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把尘灰撒在头上,腰束麻布;耶路撒冷的处女都垂头至地。处女锡安女子啊,我可用什么向你证明呢?我可用什么与你相比呢?少年人和老年人都躺卧在街上;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倒在剑下。(耶利米哀歌2:10, 13, 21)

这些话也描述了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的毁坏;“锡安女子”是指主通过神性真理在其中掌权作王的教会;“坐在地上”、“长老都默默无声”、“把尘灰撒在头上”、“腰束麻布”和“垂头至地”描述了因它的毁坏而悲伤。“锡安女子的长老”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耶路撒冷的处女”表示那些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教导真理的人;“少年人和老年人都躺卧在街上”表示纯真和智慧,与神性真理一起被摧毁;“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倒在剑下”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因虚假而灭亡,“处女”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少年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倒在剑下”是指因虚假而灭亡。

又:

因饥荒的风暴,我们的皮肤黑如烤炉;锡安的妇人被强奸,犹大城邑的处女被奸污;首领手被吊起;长老的脸面也不受尊敬。(耶利米哀歌5:10–12)

此处涉及类似事物。前面解释了“锡安的妇人”、“犹大城邑的处女”、“首领和长老”表示什么(AE 540, 555, 655节)。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这段经文描述了神性真理的缺乏。“饥荒”和“干渴”就是指这种缺乏;故经上说:“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都将因这种缺乏而停止。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惭愧,大海说过,就是海中的堡垒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我没有培养过少年人,也没有养大过童女。(以赛亚书23:4)

“西顿和推罗”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大海”和“海中的堡垒”表示这些知识所在的属世层。“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表示没有人通过这些知识被改造;“我没有培养过少年人,也没有养大过童女”表示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真理的情感。

诗篇:

神将祂的百姓交与剑,向祂的产业发烈怒。火吞灭少年人,处女也无法婚嫁。祭司倒在剑下。(诗篇78:62–6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毁坏。“神将祂的百姓交与剑,向祂的产业发烈怒”表示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灭亡,“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发烈怒”表示邪恶的摧毁,“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产业”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火吞灭少年人”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自我聪明的骄傲摧毁了对真理的理解;“处女也无法婚嫁”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不理解真理而消亡;“祭司倒在剑下”表示教会的良善,也就是作为、仁爱和生活的良善,都被虚假摧毁了。

摩西五经:

外头有使人丧亲的剑,内室有惊恐,使少年人、童女、吃奶的、老人,尽都灭绝。(申命记32:25)

“外头有使人丧亲的剑,内室有惊恐”表示来自里面的虚假和邪恶必毁坏属世人和理性人;“少年人和童女”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吃奶的、老人”表示纯真和智慧。

耶利米书:

我要用你分散列族;用你毁灭列国;用你分散马和骑马的;用你分散战车和坐在其上的;用你分散老人和男童;用你分散少男和处女;用你分散牧人和他的羊群;用你分散农夫和他的牲畜;用你分散官员和掌权的。(耶利米书51:20–23)

这些话论及雅各和以色列,雅各和以色列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主降临的时候,祂要摧毁在教会掌权的邪恶和虚假;祂要分散的“列族和列国”表示总体上的邪恶和虚假;“马和骑马的”表示基于虚假反对真理的推理;“战车和坐在其上的”表示教义的虚假;“老人和男童”表示已经确认的和没有确认的虚假;“少男和处女”表示对虚假的理解和对虚假的情感;“牧人和他的羊群”表示教导者和学习者;“农夫和他的牲畜”具有相同的含义;“官员和掌权的”表示虚假和邪恶的原则。

以西结书:

耶和华说,你穿过那城中间,穿过耶路撒冷中间。要将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和妇女都杀掉灭尽;只是不要挨近凡有记号的人。(以西结书9:4, 6)

这些话描述了属于教会的一切的毁坏;“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和妇女”表示教会的一切,“老年人”表示智慧,“少年人”表示聪明,“处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婴孩”表示纯真,“妇女”表示与真理结合的良善;“杀掉灭尽”表示彻底摧毁。这些事并没有发生,只是被先知在灵里看到了,这一点从之前的几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以色列和犹大家的可憎之事就以各种形式和物体被呈现出来;由于这些事没有发生,只是被看到了,所以很明显,“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和妇女”具有这种含义。至于“只是不要挨近凡有记号的人”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27a节)。

约珥书:

他们为我的百姓拈阄;他们用男童换妓女,卖女童换他们所喝的酒。(约珥书3:3)

“为百姓拈阄”表示通过虚假驱散教会的真理;“用男童换妓女”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卖女童换酒”表示歪曲圣言的良善;“他们所喝的”表示充满或沾染虚假。

撒迦利亚书:

城里的街道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男孩女孩”表示纯真之真理和良善,如本质上构成教会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城里的街道”表示教义,这就是古人在街上教导人的原因;“在街上玩耍”表示因教义而欢喜快乐。

耶利米书:

以色列的处女啊,我要再建造你;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少年人和老年人,也必一同欢乐。(耶利米书31:4, 13)

“以色列的处女”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内心的欢乐,因为一切属灵欢乐都来自对真理的情感;这就是为何圣言在论及处女和少女时,会用到“玩耍”、“跳舞”、“歌唱”这些词。

863b.由于教会凭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而为一个教会,所以圣言经常用到以下表述:以色列的处女或童女(耶利米书18:13; 31:4, 21; 阿摩司书5:2);处女锡安女子(列王纪下19:21; 以赛亚书37:22; 耶利米哀歌1:4; 2:13);处女我百姓的女子(耶利米书14:17);处女锡安女子(以赛亚书23:12);处女埃及女子(耶利米书46:11);以及处女巴比伦女子(以赛亚书47:1)。诗篇:

神啊,我行走的神,我的王,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歌唱的行在前,作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 25)

这些话论及主,此处“我的神”和“我的王”是指祂;“祂行走,进入圣所”是指祂的降临;“歌唱的,作乐的,击鼓的”表示所有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歌唱的童女”表示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的人,“作乐的,击鼓的”表示那些属于祂的属天国度的人;他们凭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被称为“童女”;“歌唱、弹乐器和击鼓”描述了他们内心的欢喜快乐,因为击打和吹奏的乐器描述了那些属于属天国度之人的喜悦;而弦乐器和歌唱描述了那些属于属灵国度之人的快乐。

又: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要侧耳而听。那时王喜欢你的美丽;因为他是你的主,你当向他下拜。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也要被带到他面前;她们要欢喜快乐被引导,她们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从之前的几节经文(诗篇45:2–8)和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诗篇45:16, 17)明显看出来。“王的女儿”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情感;佩戴上好的俄斐金、在他右手边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天堂和教会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要听,要看,要侧耳而听”论及王的女儿,表示听从,感知,服从,因而从主那里理解,行动并变得智慧。“那时王喜欢你的美丽”表示那时她将被主接纳,“美丽”论及对真理的情感,因为这情感构成天使的美丽;“你当向他下拜”表示出于一颗谦卑的心来敬拜。“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之人的敬拜;“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表示那些因这些知识而处于聪明之人的崇拜;“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情感凭真理的丰富而被称为“荣华”,而“里面”表示属灵之物;“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表示从爱之良善中形成的投入真理(investing truths);“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表示真理的表象,就是存在于圣言字义中的那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表示对服务的真理的属灵-属世情感;“她们要欢喜快乐被引导,她们要进入王宫”表示怀着进入主所在的天堂的天堂喜乐。

由于“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她们的“衣服”表示在秩序终端中的真理,如在圣言字义中的圣言真理,所以从前身为处女的王的女儿都身穿多彩的袍子,如论及大卫的女儿他玛的话(撒母耳记下13:18)。在撒迦利亚书:

祂的善何等大,祂的美何等大!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撒迦利亚书9:17)

这些话也论述了主;“祂的善和美”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通过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形成。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其它经文同样看出来(如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2:32; 约珥书1:7, 8; 诗篇148:12; 士师记5:30)。

由于“处女或童女”表示对教会纯正真理的情感,这情感与爱之良善完全一致,所以经上吩咐: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大祭司都不可娶,只可娶他自己民中的处女为妻,免得他亵渎他的种。(利未记21:13–15; 以西结书44:22)

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的细节(可参看AE 768d节)。正因“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情感,对她的玷污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所以经上严厉禁止行淫或通奸:

人若劝诱处女,与她同寝,就必须聘她为妻;若她的父亲不肯给出她,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称给他聘银。(出埃及记22:15, 16; 申命记22:28, 29)

《属天的奥秘》(可参看9181–9186节)解释了这段经文。

正因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构成一个婚姻,就像一个处女被一个男子求婚,并与他结婚,后来他们像每个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或情感和思维,或良善和真理那样构成一体,而不同的情感不能与同一种思维结合,或不同的意愿不能与同一种理解力结合,或不同的教会真理不能与同一种爱之良善结合,否则就会造成对真理的歪曲和驱散,所以与已经被聘定的处女同寝是一种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正如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所说的:

若一个身为处女的少女已经聘定给丈夫,一个男人却与她在城里同寝,这二人都要用石头打死;若在田野,只要将男子处死,少女没有该死的罪。(申命记22:23–27)

“在城里同寝”表示对来自圣言的教义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因为“城”表示教义,“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教义真理的一种惩罚。但“在田野同寝”表示在教会真理被接受为教义之前,对它的歪曲;这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因为“田野”表示教会,在这种教会,真理首先被植入,然后成长,最后成为教义事务,或说与教义合一;这就是为何只有这个男人必须被处死。由此也可以看出,“处女或童女”表示未被玷污的对真理的情感(如利未记21:13; 申命记22:13–21; 以西结书23: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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