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1175.“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表示悲伤,并承认他们因照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而受到诅咒。这从“把尘土撒在头上”和“哭泣悲哀,喊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由此可推知,这是由于照着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哭泣悲哀,喊着”是指为他们因这种生活而受到诅咒感到悲伤,“喊着”与教义有关,“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如前所述(AE 1164节)。“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因为“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头”表示这个人自己。“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地狱在下面,天堂在上面;从地狱不断呼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它们上面的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742节)。由于“尘土”的这种含义,所以在代表性教会,当他们做了恶事,并为此悔改时,把尘土撒在头上,以此证明他们悔改,是一种习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他们必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诅咒而哀悼,“在灰中打滚”表示更深的哀悼,“灰”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产生它们的火表示地狱之爱。耶利米哀歌: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把尘灰撒在头上;耶路撒冷的处女都垂头至地。(耶利米哀歌2:10)
这些事物代表由于他们所悔改的邪恶和虚假而悲伤和哀悼的状态,因而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锡安女子”表示教会,“耶路撒冷的处女”表示教义真理;“坐在地上,默默无声”表示心智的悲伤;“把尘灰撒在头上”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垂头至地”表示承认他们在地狱里。约伯记:
约伯的朋友们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自己的头上。(约伯记2:12)
“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头上”表示哀悼,因为约伯似乎受到诅咒。“尘土落在头上”表示因邪恶的诅咒而哀悼,“撕裂外袍”表示因虚假的诅咒而哀悼。滚于尘土之中(弥迦书1:10)所表相同。悔改也这样被代表,这一点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
我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记42:6)
由于“尘土”表示诅咒,所以有话对蛇说:
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尘土。(创世记3:14)
“蛇”表示那些扭曲圣言真理,通过这种方式巧妙而狡猾地欺骗的人。因此,在以赛亚书:
尘土必作蛇的食物。(以赛亚书65:25)
由此清楚可知,“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把尘土撒在头上”是对诅咒的证明。
(续)
这些事已经提前说明了,现在要解释何为情感,或情感的性质是什么,然后解释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最后说明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
(1)何为情感,或说情感的性质是什么:情感与爱的意思是一样的。但爱就像一个源泉,情感则像从这源泉流出的溪流;因此,情感就是爱的延续。像源泉一样的爱在人的意愿中;情感,也就是它的溪流,连续不断地流入理解力,在那里通过来自真理的光产生思维,就像花园里热的作用力通过光线产生萌芽一样。此外,爱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热,真理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光线,思维则是它们的婚姻或结合的萌芽。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样一种婚姻或结合,这些社群是无数的,在本质上都是情感;因为它们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也就是爱,和光,也就是智慧。因此,这些社群,随着它们里面的热与光结合,光与热结合而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这就是所有在这些社群里的人之思维的起源。这清楚表明,天堂社群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因此,通过这些社群被引导就是通过情感被引导,也就是说,通过情感被引导就是通过社群被引导;因此,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要用情感这个词来代替社群。
(2)现在要说明,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当人被主通过情感来引导时,他能照着圣治的一切律法被引导;但如果他通过思维被引导,则不能。情感不向人显现,但思维会显现;情感也产生思维,但思维不产生情感;表面上看,思维似乎具有这种能力,但这是一个谬误。当情感产生思维时,它们也产生属于人的一切,因为它们构成他的生命。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你能把一个人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你就把他束缚住了,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他带到任何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单单一个理由就胜过一千个理由。但如果你不能把他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理由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他的情感与这些理由并不和谐一致,故要么扭曲它们,要么弃绝它们,要么摧毁它们。如果主直接通过人的思维,而不是通过他的情感引导他,情况也是这样。再者,当主通过情感引导一个人时,在这个人看来,就好像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也貌似凭自己自由说话和自由行动。这就是为何主不直接教导人,而是通过圣言、来自圣言的教义和讲道,以及与其他人的交谈和来往间接教导人;因为人从这些事中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
(3)人不能以其它方式得救。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治律法所说的,以及以下事实可推知,即:在人里面,思维不产生情感。因为如果人知道圣言的全部内容和教义的一切,甚至知道天使所拥有的智慧奥秘,也思想并谈论它们,而他的情感却仍是邪恶的欲望,那么他不能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因此,很明显,如果人通过进入他思维的流注从天堂被教导,那就像把种子撒在路上,或撒在水里,或雪里、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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