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4
1.我又观看,看哪,羔羊站在锡安山上,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
2.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
3.他们在宝座前,并在四活物和众长老前唱歌,仿佛是新歌;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
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这些人是从世人当中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
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
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
7.大声说,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因为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要敬拜那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
8.又有一位天使接着说,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
9.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大声说,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
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
11.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或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的,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
12.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
13.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因为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
14.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
15.又有一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因为为你收割的时候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
16.那坐在云上的,把镰刀扔在地上,地就被收割了。
17.另有一位天使从在天上的殿中出来,他也拿着锋利的镰刀;
18.又有一位天使从祭坛中出来,是有权柄管火的;他向拿着锋利镰刀的大声喊着说,伸出锋利的镰刀来,收取地上葡萄园的串串葡萄,因为她的葡萄完全熟了。
19.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园,把它扔进神烈怒的大酒榨中。
20.那酒榨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
诠 释
848.启14:1.我又观看,看哪,羔羊站在锡安山上,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
“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将来在最后审判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的一个显示(849节);“看哪,羔羊站在锡安山上”表示为了将善人和恶人分离,也为了施行审判,主在天堂和教会的同在(850节);“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表示照着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851节);“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852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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