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47

847.“他的数字是

847.“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然而,它的品质来自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从“数字”和“六百六十六”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六百六十六”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因为“六”表示一切事物,论及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事实上,这个数字是数字2和3的乘积,数字2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数字3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复合数字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这就是为何“六”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为叫这一切可以完全被表示出来,这个数字翻了两倍;数字666是通过三倍产生的。因为一个三倍的事物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和完全;因此,它在此表示任何真理和良善都没有留下来。

在圣言中,每个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或状态的某种东西,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它的品质(可参看AE 203, 429, 574, 841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较小和简单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节)。例如,数字666与6具有相同的含义,6与3和2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3和2的乘积。三表示完全、完整和全部之物,从开始直到结束,并论及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532节);2同样论及良善和邪恶(AE 532节末尾)。6与12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12是3和4的乘积;4和2一样,论及良善,也论及邪恶。由此清楚可知,数字“666”(经上说它是人的数字)和“计算”(经上说它是聪明的标志)表示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即:它是由整体上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构成的。当经上说计算这个数字是聪明的标志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知道或发现这个数字的含义是聪明,而是说调查并看到构成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的虚假和邪恶是聪明。

这信在虚假方面的品质或性质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它在邪恶方面也是这样,因为当善行被抛弃时(当人们认为善行对称义和得救毫无贡献时,它们就被抛弃了),随之而来的是,恶行取而代之;因为一个人必须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他不能同时处于这两者,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因此,整体上的一切邪恶都源于抛弃善行,也就是生活良善的信仰。此外,每种宗教都以生活为目的;因为它教导必须避开的邪恶和要实行的良善。一个不以生活为目的的宗教,因而一个教导生活的作为不重要,唯有信重要的宗教不能被称为宗教。在教导这一点的地方,只要世间法律不禁止和约束,生活的一切邪恶不就都被允许了吗?因为唯信会遮盖、赦免和拿走它们。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被说成是证明生活的正当性;然而,这教义教导说,人不是靠任何生活良善而得救的;还教导说,他可以因这信得救,哪怕在临死的最后一刻;而且就在他接受这信的那一刻,他便称义了;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教导,它们完全说服他相信生活不是这个宗教的目的。如果宗教不以生活为目的,那么可推知,它必给各种邪恶松开缰绳。

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这信的人拥有整体上的一切虚假,这一点从以下宣称清楚看出来:这信是唯一称义和得救的信,即:父差子通过十字架受难,从而除去诅咒而使人类与祂自己和解。但前面已经说明了这信是何品质或性质,以及它里面有什么真理或非真理。谁都能看出,这信里面只有思维,没有生活;因为有话说:“我们若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这一点,也就是在思维上承认它,就会得救。”如果这唯信里面有救恩,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知道对主之爱、对邻之仁、人的生命、生活的良善和邪恶、罪得赦免、改造和重生的意义呢?这一切不都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罪得赦免,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对邻之仁,难道不是说唯信吗?如果有人问,教会是什么,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在其它情况下也是如此。由此清楚可知,这唯信已经吸收,并像龙一样吞没了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吞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尽管这些是无数的,天使通过这些获得自己的一切聪明和智慧,世人也通过这些获得完全的救赎。

由于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这唯信而遭到驱逐,所以可推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取而代之,结果,教会遭到毁坏。事实上,通过利用这一真理,即:人凭自己不能实行系良善的良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抛弃了,就好像人被许可停止做它们,因为它们若不是良善,与其说是拯救,倒不如说是诅咒。令人惊奇的是,由于一个被曲解的真理,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弃绝了。这就是“兽的数字六百六十六”在灵义上所表示的。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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