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47

847.“他的数字是

847.“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然而,它的品质来自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从“数字”和“六百六十六”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六百六十六”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因为“六”表示一切事物,论及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事实上,这个数字是数字2和3的乘积,数字2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数字3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复合数字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这就是为何“六”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为叫这一切可以完全被表示出来,这个数字翻了两倍;数字666是通过三倍产生的。因为一个三倍的事物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和完全;因此,它在此表示任何真理和良善都没有留下来。

在圣言中,每个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或状态的某种东西,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它的品质(可参看AE 203, 429, 574, 841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较小和简单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节)。例如,数字666与6具有相同的含义,6与3和2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3和2的乘积。三表示完全、完整和全部之物,从开始直到结束,并论及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532节);2同样论及良善和邪恶(AE 532节末尾)。6与12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12是3和4的乘积;4和2一样,论及良善,也论及邪恶。由此清楚可知,数字“666”(经上说它是人的数字)和“计算”(经上说它是聪明的标志)表示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即:它是由整体上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构成的。当经上说计算这个数字是聪明的标志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知道或发现这个数字的含义是聪明,而是说调查并看到构成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的虚假和邪恶是聪明。

这信在虚假方面的品质或性质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它在邪恶方面也是这样,因为当善行被抛弃时(当人们认为善行对称义和得救毫无贡献时,它们就被抛弃了),随之而来的是,恶行取而代之;因为一个人必须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他不能同时处于这两者,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因此,整体上的一切邪恶都源于抛弃善行,也就是生活良善的信仰。此外,每种宗教都以生活为目的;因为它教导必须避开的邪恶和要实行的良善。一个不以生活为目的的宗教,因而一个教导生活的作为不重要,唯有信重要的宗教不能被称为宗教。在教导这一点的地方,只要世间法律不禁止和约束,生活的一切邪恶不就都被允许了吗?因为唯信会遮盖、赦免和拿走它们。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被说成是证明生活的正当性;然而,这教义教导说,人不是靠任何生活良善而得救的;还教导说,他可以因这信得救,哪怕在临死的最后一刻;而且就在他接受这信的那一刻,他便称义了;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教导,它们完全说服他相信生活不是这个宗教的目的。如果宗教不以生活为目的,那么可推知,它必给各种邪恶松开缰绳。

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这信的人拥有整体上的一切虚假,这一点从以下宣称清楚看出来:这信是唯一称义和得救的信,即:父差子通过十字架受难,从而除去诅咒而使人类与祂自己和解。但前面已经说明了这信是何品质或性质,以及它里面有什么真理或非真理。谁都能看出,这信里面只有思维,没有生活;因为有话说:“我们若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这一点,也就是在思维上承认它,就会得救。”如果这唯信里面有救恩,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知道对主之爱、对邻之仁、人的生命、生活的良善和邪恶、罪得赦免、改造和重生的意义呢?这一切不都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罪得赦免,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对邻之仁,难道不是说唯信吗?如果有人问,教会是什么,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在其它情况下也是如此。由此清楚可知,这唯信已经吸收,并像龙一样吞没了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吞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尽管这些是无数的,天使通过这些获得自己的一切聪明和智慧,世人也通过这些获得完全的救赎。

由于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这唯信而遭到驱逐,所以可推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取而代之,结果,教会遭到毁坏。事实上,通过利用这一真理,即:人凭自己不能实行系良善的良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抛弃了,就好像人被许可停止做它们,因为它们若不是良善,与其说是拯救,倒不如说是诅咒。令人惊奇的是,由于一个被曲解的真理,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弃绝了。这就是“兽的数字六百六十六”在灵义上所表示的。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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