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7.“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然而,它的品质来自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从“数字”和“六百六十六”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六百六十六”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因为“六”表示一切事物,论及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事实上,这个数字是数字2和3的乘积,数字2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数字3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复合数字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这就是为何“六”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为叫这一切可以完全被表示出来,这个数字翻了两倍;数字666是通过三倍产生的。因为一个三倍的事物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和完全;因此,它在此表示任何真理和良善都没有留下来。
在圣言中,每个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或状态的某种东西,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它的品质(可参看AE 203, 429, 574, 841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较小和简单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节)。例如,数字666与6具有相同的含义,6与3和2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3和2的乘积。三表示完全、完整和全部之物,从开始直到结束,并论及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532节);2同样论及良善和邪恶(AE 532节末尾)。6与12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12是3和4的乘积;4和2一样,论及良善,也论及邪恶。由此清楚可知,数字“666”(经上说它是人的数字)和“计算”(经上说它是聪明的标志)表示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即:它是由整体上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构成的。当经上说计算这个数字是聪明的标志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知道或发现这个数字的含义是聪明,而是说调查并看到构成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的虚假和邪恶是聪明。
这信在虚假方面的品质或性质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它在邪恶方面也是这样,因为当善行被抛弃时(当人们认为善行对称义和得救毫无贡献时,它们就被抛弃了),随之而来的是,恶行取而代之;因为一个人必须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他不能同时处于这两者,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因此,整体上的一切邪恶都源于抛弃善行,也就是生活良善的信仰。此外,每种宗教都以生活为目的;因为它教导必须避开的邪恶和要实行的良善。一个不以生活为目的的宗教,因而一个教导生活的作为不重要,唯有信重要的宗教不能被称为宗教。在教导这一点的地方,只要世间法律不禁止和约束,生活的一切邪恶不就都被允许了吗?因为唯信会遮盖、赦免和拿走它们。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被说成是证明生活的正当性;然而,这教义教导说,人不是靠任何生活良善而得救的;还教导说,他可以因这信得救,哪怕在临死的最后一刻;而且就在他接受这信的那一刻,他便称义了;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教导,它们完全说服他相信生活不是这个宗教的目的。如果宗教不以生活为目的,那么可推知,它必给各种邪恶松开缰绳。
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这信的人拥有整体上的一切虚假,这一点从以下宣称清楚看出来:这信是唯一称义和得救的信,即:父差子通过十字架受难,从而除去诅咒而使人类与祂自己和解。但前面已经说明了这信是何品质或性质,以及它里面有什么真理或非真理。谁都能看出,这信里面只有思维,没有生活;因为有话说:“我们若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这一点,也就是在思维上承认它,就会得救。”如果这唯信里面有救恩,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知道对主之爱、对邻之仁、人的生命、生活的良善和邪恶、罪得赦免、改造和重生的意义呢?这一切不都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罪得赦免,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对邻之仁,难道不是说唯信吗?如果有人问,教会是什么,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在其它情况下也是如此。由此清楚可知,这唯信已经吸收,并像龙一样吞没了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吞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尽管这些是无数的,天使通过这些获得自己的一切聪明和智慧,世人也通过这些获得完全的救赎。
由于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这唯信而遭到驱逐,所以可推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取而代之,结果,教会遭到毁坏。事实上,通过利用这一真理,即:人凭自己不能实行系良善的良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抛弃了,就好像人被许可停止做它们,因为它们若不是良善,与其说是拯救,倒不如说是诅咒。令人惊奇的是,由于一个被曲解的真理,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弃绝了。这就是“兽的数字六百六十六”在灵义上所表示的。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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