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7.“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然而,它的品质来自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从“数字”和“六百六十六”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六百六十六”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因为“六”表示一切事物,论及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事实上,这个数字是数字2和3的乘积,数字2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数字3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复合数字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这就是为何“六”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为叫这一切可以完全被表示出来,这个数字翻了两倍;数字666是通过三倍产生的。因为一个三倍的事物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和完全;因此,它在此表示任何真理和良善都没有留下来。
在圣言中,每个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或状态的某种东西,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它的品质(可参看AE 203, 429, 574, 841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较小和简单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节)。例如,数字666与6具有相同的含义,6与3和2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3和2的乘积。三表示完全、完整和全部之物,从开始直到结束,并论及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532节);2同样论及良善和邪恶(AE 532节末尾)。6与12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12是3和4的乘积;4和2一样,论及良善,也论及邪恶。由此清楚可知,数字“666”(经上说它是人的数字)和“计算”(经上说它是聪明的标志)表示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即:它是由整体上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构成的。当经上说计算这个数字是聪明的标志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知道或发现这个数字的含义是聪明,而是说调查并看到构成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品质或性质的虚假和邪恶是聪明。
这信在虚假方面的品质或性质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它在邪恶方面也是这样,因为当善行被抛弃时(当人们认为善行对称义和得救毫无贡献时,它们就被抛弃了),随之而来的是,恶行取而代之;因为一个人必须要么处于良善,要么处于邪恶。他不能同时处于这两者,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因此,整体上的一切邪恶都源于抛弃善行,也就是生活良善的信仰。此外,每种宗教都以生活为目的;因为它教导必须避开的邪恶和要实行的良善。一个不以生活为目的的宗教,因而一个教导生活的作为不重要,唯有信重要的宗教不能被称为宗教。在教导这一点的地方,只要世间法律不禁止和约束,生活的一切邪恶不就都被允许了吗?因为唯信会遮盖、赦免和拿走它们。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被说成是证明生活的正当性;然而,这教义教导说,人不是靠任何生活良善而得救的;还教导说,他可以因这信得救,哪怕在临死的最后一刻;而且就在他接受这信的那一刻,他便称义了;以及其它类似性质的教导,它们完全说服他相信生活不是这个宗教的目的。如果宗教不以生活为目的,那么可推知,它必给各种邪恶松开缰绳。
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这信的人拥有整体上的一切虚假,这一点从以下宣称清楚看出来:这信是唯一称义和得救的信,即:父差子通过十字架受难,从而除去诅咒而使人类与祂自己和解。但前面已经说明了这信是何品质或性质,以及它里面有什么真理或非真理。谁都能看出,这信里面只有思维,没有生活;因为有话说:“我们若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这一点,也就是在思维上承认它,就会得救。”如果这唯信里面有救恩,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知道对主之爱、对邻之仁、人的生命、生活的良善和邪恶、罪得赦免、改造和重生的意义呢?这一切不都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罪得赦免,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如果有人问,什么叫对邻之仁,难道不是说唯信吗?如果有人问,教会是什么,回答难道不是唯信吗?在其它情况下也是如此。由此清楚可知,这唯信已经吸收,并像龙一样吞没了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吞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尽管这些是无数的,天使通过这些获得自己的一切聪明和智慧,世人也通过这些获得完全的救赎。
由于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这唯信而遭到驱逐,所以可推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取而代之,结果,教会遭到毁坏。事实上,通过利用这一真理,即:人凭自己不能实行系良善的良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抛弃了,就好像人被许可停止做它们,因为它们若不是良善,与其说是拯救,倒不如说是诅咒。令人惊奇的是,由于一个被曲解的真理,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弃绝了。这就是“兽的数字六百六十六”在灵义上所表示的。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