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567.“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表示由主那里从属灵天堂而出的启示。这从“听见声音”、“神面前的金坛”和“四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声音”是指启示,因为随之而来的是这声音所启示的东西;“神面前的金坛”是指属灵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四角”是指在其终端中的属灵神性。因为角在两个祭坛,就是燔祭坛和香坛(即金坛)的终端;角因是这些祭坛的终端,故表示能力方面的神性,因为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此,“坛角”表示全能方面的神性(关于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16d节)。“燔祭坛”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可参看AE 391a–f, 490, 496节);而“香坛”(或金坛)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可见于下文的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首先要解释一下为何声音是从“坛的四角”那里听见的。从前面所提到的祭坛的终端部分伸出和突出的角表示在能力方面属于它们的一切,这从前面的说明(AE 346, 417a节),以及《属天的奥秘》关于终端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内层相继流入外在,甚至流入末端或终端事物,它们也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终端形成同步之物,以及按哪种次序形成(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就在终端之中(AC 9836节);因此,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AC 9905, 10548节)。既然答复和启示在终端给出,那么显而易见为何声音从金坛的四角那里听见,即因为“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进行启示的神性真理,还因为“角”表示它的终端,启示通过终端作出。献香的“金坛”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坛上所献的“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它的垂听和接受(参看AE 324b, 491—492, 494节)。
“香坛”表示属灵神性,在它上面“献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主对这种敬拜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从该坛的建造明显看出来,其中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并表示这些事物。它的建造在摩西五经是如此描述的:
你要造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皂荚木来造。这坛要长一肘,宽一肘,要四方的;高二肘;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你要用纯金把坛、坛顶、坛周围的壁和坛角包裹;又要在周围给坛镶上金边。要从坛边下面给它作两个金环,在它两肋,要在坛两旁作它们;它们要作为穿杠的地方,用来穿杠抬坛。要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幔子外,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就是我要与你相会的地方。亚伦早晨要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亚伦在傍晚之间使灯燃起的时候,要烧这香,在耶和华面前代代不断的香。不可使异样的香、燔祭和素祭上到这坛上;也不可在这坛上浇奠祭。亚伦要一年一次用赎罪的血在坛角上赎罪;他一年一次要在坛上赎罪,直到代代;这坛献与耶和华为至圣。(出埃及记30:1–10)
关于该祭坛的这些细节在内义上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也表示主对它的欣然垂听和接受,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0176–10213节),那里按系列解释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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