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866.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小的大的,都站在神面前”表示所有在地上死亡,现在在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当中的人,无论状态和品质如何,都被主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离世,或肉身死亡的人,下面会详述他们。“小的大的”表示一切状态和品质的,或说无论具有何种状态和品质的(AR 604节)。“都站在神面前”,也就是站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到场并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在圣言中,“死人”和“死亡”所表相同,“死亡”具有各种含义;因为“死亡”不仅表示属世生命的灭绝,即死亡,还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即诅咒。“死亡”也表示对身体的爱或肉体欲望的灭绝,之后是生命的一个更新或新开始。“死亡”同样表示复活,因为人死后立即复活。“死亡”还表示被世界或世人忽视、不承认和弃绝;但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死亡”与“魔鬼”所表相同;因此,“魔鬼”也被称为“死亡”,并且“魔鬼”是指地狱,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就在那里;因此,“死亡”也是指使人成为魔鬼的意愿的邪恶。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经上在这后一种意义上用到“死亡”,在那里,经上说“死亡和地狱交出其中的死人”,还说:“死亡和地狱被扔进火湖里。”由此明显可知,“死人”在各种意义是指谁;“死人”在此表示所有离世,或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我们说在灵人界,是因为所有人死后都立即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有些人只在那里呆了一个月或一年,有些人则呆了十到三十年;那些被准许为自己建造伪天堂的人在那里呆了几个世纪;但如今人们在那里停留不超过二十年。那里有庞大的人群,他们在那里形成社群,就像在天堂和地狱一样;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AR 784, 791节)。最后的审判施行在灵人界里的人身上,而不是施行在天堂或地狱里的人身上;因为天堂里的人已经得救了,而地狱里的人已经被定罪或受到诅咒了。由此可见,那些以为最后的审判将发生在地上,那时人们将在身体上复活的人受了何等大的欺骗,因为所有自世界最初被造以来曾活着的人都在灵界;所有人都穿着灵体,以至于在属灵的人们眼里,他们以同样的人类形式出现,就像自然界中的人在属世的人们眼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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