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376.只要仁爱和信仰只停留在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即他的头脑中,而不是建立在作为中,那么它们就对他没有什么益处,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这些经文;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又:
把种子撒在好地里的,那人听了圣言明白了,也结实并拿出来。耶稣说完这些话,就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23,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5-21, 23)
又: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罗马书:
不是听律法的在神面前称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雅各书1:22)
又:
在愤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接受藉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马太福音:
因为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因为他们的作为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案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他们各人都照着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祂的眼睛睁开,察看人子的一切道路,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的道路察罚他,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由此可见,仁爱和信仰在存在于作为中之前,不是仁爱和信仰。如果它们只存在于作为之上的穹苍中,即心智层面上,那么它们就像空中的会幕或圣殿的形式,这些形式只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者,它们就像画在被飞蛾吃掉的纸张上的图画;或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在屋里住宿。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仁爱和信仰仅仅是心理抽象概念,它们就是转瞬即逝的东西,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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