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4.启13:18.“在这里有智慧”表示这就是他们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义,这教义被视为智慧,尽管它是疯狂。这从“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论及龙及其两只兽的一切都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教义;然而,这教义不像它所号称的那样是智慧,而是疯狂。这就是“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这句话表示除了被承认,因而在教义上被接受的东西外,不可以学习或教导任何东西。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此处的“智慧”是指他们自己眼里的智慧;然而,他们看为智慧的智慧却是疯狂。此处的“智慧”是指疯狂,因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当确认虚假时,就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当恶人处于自己的邪恶,并设计出一些手段用来向善人行恶时,他们也是这样;那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很聪明,甚至比其他人更有智慧,尽管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很疯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疯狂也被称为“智慧和聪明”,如在以下经文中;马太福音:
主神啊,或天地之主,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 路加福音10:21)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聪明的人。(以赛亚书5:21)
同一先知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心里骄傲的果子和他眼目高傲的荣耀;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 13)
又:
琐安的首领极其愚昧,法老智慧的谋士筹划愚谋;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子孙呢?(以赛亚书19:11)
又:
他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以赛亚书29:14)
又:
祂使智慧人退后。(以赛亚书44:25)
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居民,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耶利米书50:35)
这就是为何巴比伦和其它地方的博士或哲士被称为智慧人(但以理书2:48)。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智慧也论及那些没有智慧的人,以及那些因虚假而疯狂的人。同样,“冠冕”也归于他们,以及龙(启示录12:3),在本章第一节经文中,还归于他的兽;它也论及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
她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启示录17:4)
同样,恶人被称为“强壮”、“有力”;而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强壮、有力(参看AE 783节)。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一切都成就了;如在以下经文;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那书,找到一处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祂差遣我去传消息给贫穷的人,医治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瞎眼的得看见,受伤的得自由,宣告主的悦纳之年。然后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约翰福音:
这是要应验经文,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又: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文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又:
这要应验祂所说过的话,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把你的剑收回原处。若是这样,经上有关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文。(马太福音26:52, 54, 56)
马可福音: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文。(马可福音14:21, 49)
又:
这就应验了经文,说,祂算为和不法的人同列。(马可福音15:28; 路加福音22:37)
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经文,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又: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现在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约翰福音19:28)
又:
因此,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又: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另有一段经文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 37)
主在离开前还以这些话来教导门徒,整部圣言都是指着祂写的,祂降世是为了应验它:
耶稣对他们说,愚蠢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所有经文论到祂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解释了。(路加福音24:25-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1, 45)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过去了,一点一画也决不能从律法上过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清楚看出,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不是指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指应验了圣言的一切。“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30, 37;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律法”都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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