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44

844.启13:18

844.启13:18.“在这里有智慧”表示这就是他们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义,这教义被视为智慧,尽管它是疯狂。这从“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论及龙及其两只兽的一切都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教义;然而,这教义不像它所号称的那样是智慧,而是疯狂。这就是“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这句话表示除了被承认,因而在教义上被接受的东西外,不可以学习或教导任何东西。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此处的“智慧”是指他们自己眼里的智慧;然而,他们看为智慧的智慧却是疯狂。此处的“智慧”是指疯狂,因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当确认虚假时,就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当恶人处于自己的邪恶,并设计出一些手段用来向善人行恶时,他们也是这样;那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很聪明,甚至比其他人更有智慧,尽管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很疯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疯狂也被称为“智慧和聪明”,如在以下经文中;马太福音:

主神啊,或天地之主,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 路加福音10:21)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聪明的人。(以赛亚书5:21)

同一先知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心里骄傲的果子和他眼目高傲的荣耀;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 13)

又:

琐安的首领极其愚昧,法老智慧的谋士筹划愚谋;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子孙呢?(以赛亚书19:11)

又:

他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以赛亚书29:14)

又:

祂使智慧人退后。(以赛亚书44:25)

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居民,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耶利米书50:35)

这就是为何巴比伦和其它地方的博士或哲士被称为智慧人(但以理书2:48)。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智慧也论及那些没有智慧的人,以及那些因虚假而疯狂的人。同样,“冠冕”也归于他们,以及龙(启示录12:3),在本章第一节经文中,还归于他的兽;它也论及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

她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启示录17:4)

同样,恶人被称为“强壮”、“有力”;而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强壮、有力(参看AE 783节)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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