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42

842.由于前面论述

842.由于前面论述了信和作为,所以我想从它们当中得出以下结论:爱、生命和作为在每个人里面都构成一体,以至于无论你说爱、生命,还是作为,都是一样的。前面说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他的生命取决于他的爱的品质,不仅心智的生命是这样,同时身体的生命也是这样。既然一个人所爱的,他也用心智去意愿,用身体去行,那么可推知,爱与行为或作为构成一体。有许多事物可以说明:作为从人的内在和外在生命发出,它们是包围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气场的活动;人的生命与爱是不可能交流的,除非属于其生命的这个包围的气场通过实行而变得活跃;因此,对人来说,生命或爱就是这样,或作为就是这样,构成这气场的一切也是这样;因此,信同样是这样。所以如果作为是邪恶,那么可推知,没有对真理的信,只有对虚假的信;因为邪恶与虚假会粘在一起,但邪恶与真理不会。不过,如果作为是良善,那么可推知,有对真理的信,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并结合在一起。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的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上去是良善,而他内心却是邪恶,那么可推知,他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谈论真理,因为真理被来自里面的邪恶污染了;因此,他的行为正如主对它们所描述的:

他们就像外面洗净的杯盘,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 27, 28)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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