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9.之前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并且就是一。现在要说明,人的信取决于他的爱或生命,也取决于他的作为。前面说明,作为包含人的爱与生命的一切在里面,因为作为是它们的产物和结果,也是一切在先事物共存于其中的终端。这就是为何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根据人说话的语气或声音,他的步伐、手的触碰、身体动作,或他的喜悦,以及其它许多东西,也就是行为,就能知道他的品质。在第三层天堂,从这些东西就能知道一个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因为人们以为,它们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动作;然而,他心智的生命通过他身体的生命产生这些行为;这两种生命,以及属于它们的一切,都同意这些行为的产物;由此可推知,生命在它们里面显现。因此,既然一个人的生命发出进入作为,并在它们里面显现,那么可推知,他的信也是如此;因为信就是承认一件事就是如此,承认属于思维,同时属于意愿。而意愿和思维通过身体生命产生行为,所以信也在作为中表现出它的品质。然而,没有任何东西被承认以这种方式包含在思维、意愿和作为中,除非它也属于人的爱和生命;因为承认属于爱和生命;这清楚表明,信因像人的爱和生命,故也像他的作为。
作为是指一个人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无论大小、多少;例如,凡一个官员,或一个牧师、一个商人、一个仆人在履行其职责时所做的。此外,这一切作为或工作,无论大小,当是从人里面的主那里做的时,就都是良善,当是人自己做的时,都是邪恶。因此,只要人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这些作为就是良善;只要人不避开邪恶,它们就是邪恶。信也一样;信的品质取决于作为的品质;因为它们就像思维和言语,或意愿和行为那样构成一体。有人以为,即便生活邪恶,他仍可以有信,至少相信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有天堂和地狱,圣言是神圣的。但我可以肯定地说,他若不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然后仰望主,就根本不相信这些事。因为它们不是他的生命和爱的一部分,只是他的记忆和知识的一部分;并且在他与邪恶斗争,并战胜它们之前,它们不会成为他的生命和爱的一部分。这一点已通过死后许多以为自己至少相信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以及其它类似的事之人的状况向我清楚显明了;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实际上根本没有信仰,或说根本不相信。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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