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780.主为了不断与我同在,已将祂的圣言灵义展现给我,其中的圣真就在自己的光中,主不断在这光里。因为祂只以灵义,而非其它任何方式呈现在圣言中。祂藉灵义之光进入被字义遮蔽的阴影。这好比阳光穿透其间的云层。如上所述,圣言字义就象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就是发光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主驾云降临时满带的荣耀(马太24:30)表示在自己光里的圣真,圣言灵义就在这圣真的光明中: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40:3, 5)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来照耀你。(以赛亚60:1到末尾)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作异教徒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以赛亚42:6, 8; 48:11)
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以赛亚 58:8)
全地要被耶和华的荣耀充满。(民数记14:21; 以赛亚6:1-3; 46:18)
太初有道;在祂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道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约翰1:1, 4, 9, 14)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 19:1)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 21:23, 24)等等。
“荣耀”表完满的圣真,因为天堂的一切荣光都来自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光,本质上就是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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