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35

835.启13:16

835.启13:16, 17.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

“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表示较低的和较高的,智慧的和简单的,从自己那里思考的和从别人那里思考的(836节);“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838节)。

“若没有那兽的印记,没有人能买或卖”表示除了被承认,由此在教义上被接受的东西外,禁止任何人学习或教导任何东西(840节);“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表示要么在生活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要么在信仰上类似于它的东西(841节)。


揭秘启示录 #584

584.启13:6.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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