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4.由于我们已经论述了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所以现在还要说一说属灵-属世之爱,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属灵-属世之爱。这爱才是那真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由于这些天使在理解力方面和世人几乎是一样的,他们也是属世的,他们的理解力只是略高于他们在世时的理解力,所以他们不像第二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在光中看见真理,而是从教义来接受、承认并相信真理,他们在被允许进入天堂之前,先在这些真理上接受教导。这就是为何在他们当中,只有更聪明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那里的简单人认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仁爱就是帮助穷乏的人,向穷人、陌生人或寄居的行善,等等。他们主要考虑人和他们所说的话,不考虑内层,也就是这些话的源头。原因在于,他们是属世的;属世人不会从那些出现在他眼前的事物中抽象出来思考,除非他允许来自天堂的光进入他的属世之光。尽管如此,他们在那里仍被教导:在圣言中,“邻舍”不是指仅在人方面的一个人,而是指在他里面使他成为这样或那样一个人的品质方面的一个人;这种品质使他具有某种性格,一个人的品质或性格来自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其理解力的品质来自真理,其意愿的品质来自良善,理解力和意愿这两者的品质则来自他的爱。由此可知,由于每个人都是一个邻舍,所以每个人都凭他的品质而为一个邻舍;因此,灵义上的“邻舍”是指一个人的品质,他凭这品质而为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坏人和好人一样是邻舍;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向恶人行善就是向善人行恶。事实就是这样,谁都能凭属世之光看到这一点。假如你不得不从住在你附近的人当中选择一个助手或仆人,然后有十个人被带到你面前,你要从中选择一个,你会仅根据脸蛋来选择吗?还是说你更愿意根据你所看重的某种品质,如诚实、谦逊、虔诚、正直,来选择呢?你在考查他们的时候就会考虑这些。邻舍的情况也一样;要被爱的,是人的品质。由此可推知,灵义上的邻舍是指一个人身上使他成为这样或那样一个人的东西。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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