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32

832.“叫兽像既能

832.“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因此,一种一致从天上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从那些通过圣言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言语和讲道清楚可知。圣言的所有和每个部分都与天堂交流,有一种神圣从圣言流入说话或讲道的人;但对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来说,这种神圣无法流入任何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因为所有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都不是属灵的,而是纯属世的。因此,这种神圣原则流入他们的属世之爱,这爱激发并点燃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能像那些属灵的人一样说话和讲道,尽管他们没有属灵情感,只有属世情感,也就是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情感;然而,这种情感是由于来自天堂的神圣之物的流注而被激发,甚至被点燃的。

圣言的字义之所以与天堂交流,是因为圣言的整个和每个部分都包含灵义在自己里面;当世人理解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时,在天堂,被感知到的,是属灵意义(即灵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灵界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实。我听见有些人背诵圣言字义上的话,并发觉他们立刻与某个天堂社群交流;因为那时,所背诵的字义上的这些话里面的灵义穿透到这个社群。有时,恶灵会滥用这种交流来为自己获得天堂的支持和保护。由此清楚可知,圣言在字义上是何品质。由于圣言是与天堂交流的一种方式,所以一种与属世之物一致的神圣的属灵之物就从那里流入从圣言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的属世之爱;这爱便激发最接近其言语的思维。之所以说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是因为人有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当他独自一人,并独自思考时,他有内在思维;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时,他有外在思维。众所周知,人可以在自己里面以不同于他在世人面前说话时所用的那种思维的方式来思考。这种外在思维就是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所指的。这种思维是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属世之爱就是在那些处于虚假,并从圣言的字义来确认它们的人当中的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爱。这就是“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的意思,这句话表示,当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教义和圣言结合时,这教义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此,一种一致从天堂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

由于前文论述了属灵之爱,就是那些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并构成其生命的爱,还由于人们不知道爱是如何变得属灵的,所以在此简要解释一下。所有爱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然后热爱它们,也就是出于意愿实行它们成正比。爱之所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成正比,是因为人有两种记忆,从而有两种思维,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每个人当只剩下自己,并被自己的爱引导时,在自己里面都从内在记忆思考。这种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但当人在世人面前说话时,他从外在记忆思考。稍微反思一下,人人都能看出这两种思维的存在。当只剩下自己时,人在自己里面从内在记忆思考的东西属于他的生命,并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那时,正是他的灵在思考,或也可说,正是适合他生命的情感在激发这种思维。但人从外在记忆所思考的东西若不与内在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就不属于他的生命,也不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是肉体的,属于世界,或说属于肉体、为了世界;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这些东西就被抛弃了。由此可见,既不敬畏神,也不害怕人的恶人的状态是何性质,即:他们内心思想邪恶和虚假,尽管他们表面上可能会思想并讲述真理,也可能会实行良善;但当一个人脱去肉体,成为一个灵时,这些良善和真理就会消散,而邪恶和虚假则留在作为一个灵的人身上。但善人的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敬畏神,热爱邻舍,所以当他们从内在记忆思考时,就从来自良善的真理思考,当他们从外在记忆思考时也一样。对他们来说,这两种思维构成一体。由于他们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所以他们的内在属灵人打开了;这内在属灵人与天堂天使结合,本身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内在属灵人处于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属灵真理看上去与出现在眼前的世上的物体一样清晰;当它看见真理,并从中形成它的理解力时,就会接受它们。他由此拥有属灵之信,属灵之信本质上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它在理解力中被看到。属世之信,就是相信一件事就是如此,因为别人说过它,对他们来说不是信。他们称属世之信为历史的信,对一些人来说,它是一种说服的信,说服的信只有与他们的生命之爱一致时,才会存留。谁看不出,除了首先在思维上看到如此,然后愿意如此的东西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并构成一个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的爱要变得属灵,那么他必须看到他的真理,也就是说,必须用理解力来理解它们。

然而,如果你说属灵真理无法被看到,只要人还在世上,理解力就无法打开到这种程度,那么就要知道,出于真理热爱真理,也就是说,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能看见属灵真理;他在世上看不到的真理,以后他会在天上看到。因为对真理的爱本身接受天堂之光,这光光照理解力。此外,每个人都能在思维上接受,并能理解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的真理,除非他自己的爱导致模糊,造成黑暗。这一点在灵界经常向我证明。因为当属灵真理被说出来时,恶灵与善灵一样理解它们,甚至几乎像天使一样明白它们;不过,一旦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移开,回到自己的爱之状态,就什么也不明白了。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有理解真理、甚至看见它们的能力;但只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使人在世上理性地理解它们,死后属灵地理解它们。

但只知道和理解真理不会使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变得属灵,除非他也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如刚才所说的,一个其爱属地狱的恶人和一个其爱属天堂的善人一样能知道和理解真理。因此,恶人相信,由于他们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他们不仅会进入天堂,还会在那里的聪明人当中,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发光如星”;然而,他们若不爱,或不愿意实行他们所知道和理解的真理,死后就会来到地狱里的人当中,而一切真理都从这些人那里被夺走。因为每个人死后都会成为自己的爱;在世上,每个人都通过照着他的理解和知识意愿和实行而成为自己的爱。一个人的爱就居于这些之中,而对真理的理解居于爱中。由此清楚可知,人从哪里拥有生命,因为正是爱构成他的生命。

人的生命有三个层级: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三个层级;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二个层级;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在第一个层级。还有一个最低层级,该层级是肉体和物质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这个层级。这些层级照着人在生活中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在他里面打开;当真理照着真理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被意愿和实行时,神性真理就会在生活中被接受。由于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所以可推知,爱的层级与生命的层级一样多。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天之爱;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第一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爱,以及属天-属世的爱。他们的爱怎样,他们的智慧和聪明就怎样。那些处于爱的第三层级,由此处于智慧的第三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以太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二层级,由此处于聪明的第二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空气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一层级,由此处于知识的第一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水状的大气中。由于他们生命的纯洁与他们的爱处于相同的层级,所以很明显,那些在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的人无法接近那些在第三层天堂,并处于该天堂的爱与生命的人。因为从第二层天堂上升到第三层天堂,就像一只鸟飞越自己的大气层进入以太一样;而从第一层天堂上升到第二层天堂,就像把一条鱼从水里提到空气中一样,它在空气中会遭受最大的痛苦,并窒息而死。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属灵之爱就是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与理解力中的真理视觉是一致的;这爱的信只是出于这种视觉和理解而对真理的承认。因此,这是属灵之信。


诠释启示录 #527

527.“白昼的第三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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