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2.“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因此,一种一致从天上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从那些通过圣言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言语和讲道清楚可知。圣言的所有和每个部分都与天堂交流,有一种神圣从圣言流入说话或讲道的人;但对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来说,这种神圣无法流入任何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因为所有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都不是属灵的,而是纯属世的。因此,这种神圣原则流入他们的属世之爱,这爱激发并点燃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能像那些属灵的人一样说话和讲道,尽管他们没有属灵情感,只有属世情感,也就是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情感;然而,这种情感是由于来自天堂的神圣之物的流注而被激发,甚至被点燃的。
圣言的字义之所以与天堂交流,是因为圣言的整个和每个部分都包含灵义在自己里面;当世人理解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时,在天堂,被感知到的,是属灵意义(即灵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灵界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实。我听见有些人背诵圣言字义上的话,并发觉他们立刻与某个天堂社群交流;因为那时,所背诵的字义上的这些话里面的灵义穿透到这个社群。有时,恶灵会滥用这种交流来为自己获得天堂的支持和保护。由此清楚可知,圣言在字义上是何品质。由于圣言是与天堂交流的一种方式,所以一种与属世之物一致的神圣的属灵之物就从那里流入从圣言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的属世之爱;这爱便激发最接近其言语的思维。之所以说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是因为人有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当他独自一人,并独自思考时,他有内在思维;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时,他有外在思维。众所周知,人可以在自己里面以不同于他在世人面前说话时所用的那种思维的方式来思考。这种外在思维就是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所指的。这种思维是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属世之爱就是在那些处于虚假,并从圣言的字义来确认它们的人当中的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爱。这就是“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的意思,这句话表示,当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教义和圣言结合时,这教义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此,一种一致从天堂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
由于前文论述了属灵之爱,就是那些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并构成其生命的爱,还由于人们不知道爱是如何变得属灵的,所以在此简要解释一下。所有爱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然后热爱它们,也就是出于意愿实行它们成正比。爱之所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成正比,是因为人有两种记忆,从而有两种思维,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每个人当只剩下自己,并被自己的爱引导时,在自己里面都从内在记忆思考。这种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但当人在世人面前说话时,他从外在记忆思考。稍微反思一下,人人都能看出这两种思维的存在。当只剩下自己时,人在自己里面从内在记忆思考的东西属于他的生命,并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那时,正是他的灵在思考,或也可说,正是适合他生命的情感在激发这种思维。但人从外在记忆所思考的东西若不与内在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就不属于他的生命,也不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是肉体的,属于世界,或说属于肉体、为了世界;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这些东西就被抛弃了。由此可见,既不敬畏神,也不害怕人的恶人的状态是何性质,即:他们内心思想邪恶和虚假,尽管他们表面上可能会思想并讲述真理,也可能会实行良善;但当一个人脱去肉体,成为一个灵时,这些良善和真理就会消散,而邪恶和虚假则留在作为一个灵的人身上。但善人的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敬畏神,热爱邻舍,所以当他们从内在记忆思考时,就从来自良善的真理思考,当他们从外在记忆思考时也一样。对他们来说,这两种思维构成一体。由于他们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所以他们的内在属灵人打开了;这内在属灵人与天堂天使结合,本身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内在属灵人处于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属灵真理看上去与出现在眼前的世上的物体一样清晰;当它看见真理,并从中形成它的理解力时,就会接受它们。他由此拥有属灵之信,属灵之信本质上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它在理解力中被看到。属世之信,就是相信一件事就是如此,因为别人说过它,对他们来说不是信。他们称属世之信为历史的信,对一些人来说,它是一种说服的信,说服的信只有与他们的生命之爱一致时,才会存留。谁看不出,除了首先在思维上看到如此,然后愿意如此的东西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并构成一个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的爱要变得属灵,那么他必须看到他的真理,也就是说,必须用理解力来理解它们。
然而,如果你说属灵真理无法被看到,只要人还在世上,理解力就无法打开到这种程度,那么就要知道,出于真理热爱真理,也就是说,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能看见属灵真理;他在世上看不到的真理,以后他会在天上看到。因为对真理的爱本身接受天堂之光,这光光照理解力。此外,每个人都能在思维上接受,并能理解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的真理,除非他自己的爱导致模糊,造成黑暗。这一点在灵界经常向我证明。因为当属灵真理被说出来时,恶灵与善灵一样理解它们,甚至几乎像天使一样明白它们;不过,一旦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移开,回到自己的爱之状态,就什么也不明白了。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有理解真理、甚至看见它们的能力;但只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使人在世上理性地理解它们,死后属灵地理解它们。
但只知道和理解真理不会使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变得属灵,除非他也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如刚才所说的,一个其爱属地狱的恶人和一个其爱属天堂的善人一样能知道和理解真理。因此,恶人相信,由于他们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他们不仅会进入天堂,还会在那里的聪明人当中,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发光如星”;然而,他们若不爱,或不愿意实行他们所知道和理解的真理,死后就会来到地狱里的人当中,而一切真理都从这些人那里被夺走。因为每个人死后都会成为自己的爱;在世上,每个人都通过照着他的理解和知识意愿和实行而成为自己的爱。一个人的爱就居于这些之中,而对真理的理解居于爱中。由此清楚可知,人从哪里拥有生命,因为正是爱构成他的生命。
人的生命有三个层级: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三个层级;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二个层级;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在第一个层级。还有一个最低层级,该层级是肉体和物质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这个层级。这些层级照着人在生活中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在他里面打开;当真理照着真理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被意愿和实行时,神性真理就会在生活中被接受。由于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所以可推知,爱的层级与生命的层级一样多。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天之爱;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第一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爱,以及属天-属世的爱。他们的爱怎样,他们的智慧和聪明就怎样。那些处于爱的第三层级,由此处于智慧的第三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以太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二层级,由此处于聪明的第二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空气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一层级,由此处于知识的第一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水状的大气中。由于他们生命的纯洁与他们的爱处于相同的层级,所以很明显,那些在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的人无法接近那些在第三层天堂,并处于该天堂的爱与生命的人。因为从第二层天堂上升到第三层天堂,就像一只鸟飞越自己的大气层进入以太一样;而从第一层天堂上升到第二层天堂,就像把一条鱼从水里提到空气中一样,它在空气中会遭受最大的痛苦,并窒息而死。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属灵之爱就是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与理解力中的真理视觉是一致的;这爱的信只是出于这种视觉和理解而对真理的承认。因此,这是属灵之信。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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