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32

832.“叫兽像既能

832.“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因此,一种一致从天上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从那些通过圣言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言语和讲道清楚可知。圣言的所有和每个部分都与天堂交流,有一种神圣从圣言流入说话或讲道的人;但对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来说,这种神圣无法流入任何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因为所有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都不是属灵的,而是纯属世的。因此,这种神圣原则流入他们的属世之爱,这爱激发并点燃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能像那些属灵的人一样说话和讲道,尽管他们没有属灵情感,只有属世情感,也就是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情感;然而,这种情感是由于来自天堂的神圣之物的流注而被激发,甚至被点燃的。

圣言的字义之所以与天堂交流,是因为圣言的整个和每个部分都包含灵义在自己里面;当世人理解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时,在天堂,被感知到的,是属灵意义(即灵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灵界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实。我听见有些人背诵圣言字义上的话,并发觉他们立刻与某个天堂社群交流;因为那时,所背诵的字义上的这些话里面的灵义穿透到这个社群。有时,恶灵会滥用这种交流来为自己获得天堂的支持和保护。由此清楚可知,圣言在字义上是何品质。由于圣言是与天堂交流的一种方式,所以一种与属世之物一致的神圣的属灵之物就从那里流入从圣言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的属世之爱;这爱便激发最接近其言语的思维。之所以说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是因为人有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当他独自一人,并独自思考时,他有内在思维;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时,他有外在思维。众所周知,人可以在自己里面以不同于他在世人面前说话时所用的那种思维的方式来思考。这种外在思维就是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所指的。这种思维是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属世之爱就是在那些处于虚假,并从圣言的字义来确认它们的人当中的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爱。这就是“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的意思,这句话表示,当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教义和圣言结合时,这教义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此,一种一致从天堂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

由于前文论述了属灵之爱,就是那些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并构成其生命的爱,还由于人们不知道爱是如何变得属灵的,所以在此简要解释一下。所有爱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然后热爱它们,也就是出于意愿实行它们成正比。爱之所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成正比,是因为人有两种记忆,从而有两种思维,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每个人当只剩下自己,并被自己的爱引导时,在自己里面都从内在记忆思考。这种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但当人在世人面前说话时,他从外在记忆思考。稍微反思一下,人人都能看出这两种思维的存在。当只剩下自己时,人在自己里面从内在记忆思考的东西属于他的生命,并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那时,正是他的灵在思考,或也可说,正是适合他生命的情感在激发这种思维。但人从外在记忆所思考的东西若不与内在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就不属于他的生命,也不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是肉体的,属于世界,或说属于肉体、为了世界;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这些东西就被抛弃了。由此可见,既不敬畏神,也不害怕人的恶人的状态是何性质,即:他们内心思想邪恶和虚假,尽管他们表面上可能会思想并讲述真理,也可能会实行良善;但当一个人脱去肉体,成为一个灵时,这些良善和真理就会消散,而邪恶和虚假则留在作为一个灵的人身上。但善人的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敬畏神,热爱邻舍,所以当他们从内在记忆思考时,就从来自良善的真理思考,当他们从外在记忆思考时也一样。对他们来说,这两种思维构成一体。由于他们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所以他们的内在属灵人打开了;这内在属灵人与天堂天使结合,本身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内在属灵人处于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属灵真理看上去与出现在眼前的世上的物体一样清晰;当它看见真理,并从中形成它的理解力时,就会接受它们。他由此拥有属灵之信,属灵之信本质上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它在理解力中被看到。属世之信,就是相信一件事就是如此,因为别人说过它,对他们来说不是信。他们称属世之信为历史的信,对一些人来说,它是一种说服的信,说服的信只有与他们的生命之爱一致时,才会存留。谁看不出,除了首先在思维上看到如此,然后愿意如此的东西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并构成一个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的爱要变得属灵,那么他必须看到他的真理,也就是说,必须用理解力来理解它们。

然而,如果你说属灵真理无法被看到,只要人还在世上,理解力就无法打开到这种程度,那么就要知道,出于真理热爱真理,也就是说,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能看见属灵真理;他在世上看不到的真理,以后他会在天上看到。因为对真理的爱本身接受天堂之光,这光光照理解力。此外,每个人都能在思维上接受,并能理解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的真理,除非他自己的爱导致模糊,造成黑暗。这一点在灵界经常向我证明。因为当属灵真理被说出来时,恶灵与善灵一样理解它们,甚至几乎像天使一样明白它们;不过,一旦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移开,回到自己的爱之状态,就什么也不明白了。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有理解真理、甚至看见它们的能力;但只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使人在世上理性地理解它们,死后属灵地理解它们。

但只知道和理解真理不会使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变得属灵,除非他也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如刚才所说的,一个其爱属地狱的恶人和一个其爱属天堂的善人一样能知道和理解真理。因此,恶人相信,由于他们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他们不仅会进入天堂,还会在那里的聪明人当中,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发光如星”;然而,他们若不爱,或不愿意实行他们所知道和理解的真理,死后就会来到地狱里的人当中,而一切真理都从这些人那里被夺走。因为每个人死后都会成为自己的爱;在世上,每个人都通过照着他的理解和知识意愿和实行而成为自己的爱。一个人的爱就居于这些之中,而对真理的理解居于爱中。由此清楚可知,人从哪里拥有生命,因为正是爱构成他的生命。

人的生命有三个层级: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三个层级;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二个层级;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在第一个层级。还有一个最低层级,该层级是肉体和物质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这个层级。这些层级照着人在生活中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在他里面打开;当真理照着真理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被意愿和实行时,神性真理就会在生活中被接受。由于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所以可推知,爱的层级与生命的层级一样多。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天之爱;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第一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爱,以及属天-属世的爱。他们的爱怎样,他们的智慧和聪明就怎样。那些处于爱的第三层级,由此处于智慧的第三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以太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二层级,由此处于聪明的第二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空气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一层级,由此处于知识的第一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水状的大气中。由于他们生命的纯洁与他们的爱处于相同的层级,所以很明显,那些在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的人无法接近那些在第三层天堂,并处于该天堂的爱与生命的人。因为从第二层天堂上升到第三层天堂,就像一只鸟飞越自己的大气层进入以太一样;而从第一层天堂上升到第二层天堂,就像把一条鱼从水里提到空气中一样,它在空气中会遭受最大的痛苦,并窒息而死。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属灵之爱就是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与理解力中的真理视觉是一致的;这爱的信只是出于这种视觉和理解而对真理的承认。因此,这是属灵之信。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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