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32

832.“叫兽像既能

832.“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因此,一种一致从天上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从那些通过圣言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言语和讲道清楚可知。圣言的所有和每个部分都与天堂交流,有一种神圣从圣言流入说话或讲道的人;但对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来说,这种神圣无法流入任何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因为所有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都不是属灵的,而是纯属世的。因此,这种神圣原则流入他们的属世之爱,这爱激发并点燃最接近言语的思维。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能像那些属灵的人一样说话和讲道,尽管他们没有属灵情感,只有属世情感,也就是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情感;然而,这种情感是由于来自天堂的神圣之物的流注而被激发,甚至被点燃的。

圣言的字义之所以与天堂交流,是因为圣言的整个和每个部分都包含灵义在自己里面;当世人理解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时,在天堂,被感知到的,是属灵意义(即灵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灵界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实。我听见有些人背诵圣言字义上的话,并发觉他们立刻与某个天堂社群交流;因为那时,所背诵的字义上的这些话里面的灵义穿透到这个社群。有时,恶灵会滥用这种交流来为自己获得天堂的支持和保护。由此清楚可知,圣言在字义上是何品质。由于圣言是与天堂交流的一种方式,所以一种与属世之物一致的神圣的属灵之物就从那里流入从圣言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的属世之爱;这爱便激发最接近其言语的思维。之所以说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是因为人有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当他独自一人,并独自思考时,他有内在思维;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时,他有外在思维。众所周知,人可以在自己里面以不同于他在世人面前说话时所用的那种思维的方式来思考。这种外在思维就是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所指的。这种思维是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属世之爱就是在那些处于虚假,并从圣言的字义来确认它们的人当中的对荣耀、名誉或利益的爱。这就是“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的意思,这句话表示,当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教义和圣言结合时,这教义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此,一种一致从天堂流入由属世之爱激发和点燃的最接近言语的思维。

由于前文论述了属灵之爱,就是那些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并构成其生命的爱,还由于人们不知道爱是如何变得属灵的,所以在此简要解释一下。所有爱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然后热爱它们,也就是出于意愿实行它们成正比。爱之所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变得属灵,与人在其理解力中承认并看见它们成正比,是因为人有两种记忆,从而有两种思维,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即内在的和外在的。每个人当只剩下自己,并被自己的爱引导时,在自己里面都从内在记忆思考。这种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但当人在世人面前说话时,他从外在记忆思考。稍微反思一下,人人都能看出这两种思维的存在。当只剩下自己时,人在自己里面从内在记忆思考的东西属于他的生命,并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那时,正是他的灵在思考,或也可说,正是适合他生命的情感在激发这种思维。但人从外在记忆所思考的东西若不与内在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就不属于他的生命,也不与他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是肉体的,属于世界,或说属于肉体、为了世界;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这些东西就被抛弃了。由此可见,既不敬畏神,也不害怕人的恶人的状态是何性质,即:他们内心思想邪恶和虚假,尽管他们表面上可能会思想并讲述真理,也可能会实行良善;但当一个人脱去肉体,成为一个灵时,这些良善和真理就会消散,而邪恶和虚假则留在作为一个灵的人身上。但善人的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敬畏神,热爱邻舍,所以当他们从内在记忆思考时,就从来自良善的真理思考,当他们从外在记忆思考时也一样。对他们来说,这两种思维构成一体。由于他们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所以他们的内在属灵人打开了;这内在属灵人与天堂天使结合,本身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内在属灵人处于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属灵真理看上去与出现在眼前的世上的物体一样清晰;当它看见真理,并从中形成它的理解力时,就会接受它们。他由此拥有属灵之信,属灵之信本质上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它在理解力中被看到。属世之信,就是相信一件事就是如此,因为别人说过它,对他们来说不是信。他们称属世之信为历史的信,对一些人来说,它是一种说服的信,说服的信只有与他们的生命之爱一致时,才会存留。谁看不出,除了首先在思维上看到如此,然后愿意如此的东西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并构成一个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的爱要变得属灵,那么他必须看到他的真理,也就是说,必须用理解力来理解它们。

然而,如果你说属灵真理无法被看到,只要人还在世上,理解力就无法打开到这种程度,那么就要知道,出于真理热爱真理,也就是说,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能看见属灵真理;他在世上看不到的真理,以后他会在天上看到。因为对真理的爱本身接受天堂之光,这光光照理解力。此外,每个人都能在思维上接受,并能理解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的真理,除非他自己的爱导致模糊,造成黑暗。这一点在灵界经常向我证明。因为当属灵真理被说出来时,恶灵与善灵一样理解它们,甚至几乎像天使一样明白它们;不过,一旦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移开,回到自己的爱之状态,就什么也不明白了。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有理解真理、甚至看见它们的能力;但只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使人在世上理性地理解它们,死后属灵地理解它们。

但只知道和理解真理不会使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变得属灵,除非他也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如刚才所说的,一个其爱属地狱的恶人和一个其爱属天堂的善人一样能知道和理解真理。因此,恶人相信,由于他们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他们不仅会进入天堂,还会在那里的聪明人当中,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发光如星”;然而,他们若不爱,或不愿意实行他们所知道和理解的真理,死后就会来到地狱里的人当中,而一切真理都从这些人那里被夺走。因为每个人死后都会成为自己的爱;在世上,每个人都通过照着他的理解和知识意愿和实行而成为自己的爱。一个人的爱就居于这些之中,而对真理的理解居于爱中。由此清楚可知,人从哪里拥有生命,因为正是爱构成他的生命。

人的生命有三个层级: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三个层级;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在第二个层级;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在第一个层级。还有一个最低层级,该层级是肉体和物质的;人活在世上时就拥有这个层级。这些层级照着人在生活中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在他里面打开;当真理照着真理的知识和对真理的理解被意愿和实行时,神性真理就会在生活中被接受。由于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所以可推知,爱的层级与生命的层级一样多。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天之爱;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第一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爱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爱,以及属天-属世的爱。他们的爱怎样,他们的智慧和聪明就怎样。那些处于爱的第三层级,由此处于智慧的第三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以太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二层级,由此处于聪明的第二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空气状的大气中;那些处于爱的第一层级,由此处于知识的第一层级的人可以说生活在纯水状的大气中。由于他们生命的纯洁与他们的爱处于相同的层级,所以很明显,那些在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的人无法接近那些在第三层天堂,并处于该天堂的爱与生命的人。因为从第二层天堂上升到第三层天堂,就像一只鸟飞越自己的大气层进入以太一样;而从第一层天堂上升到第二层天堂,就像把一条鱼从水里提到空气中一样,它在空气中会遭受最大的痛苦,并窒息而死。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属灵之爱就是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对行为中的真理的爱与理解力中的真理视觉是一致的;这爱的信只是出于这种视觉和理解而对真理的承认。因此,这是属灵之信。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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