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31

831.启13:15

831.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与圣言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这从“气息”和“兽的像”的含义清楚可知:“气息”是指属灵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兽的像”是指与善行分离之信的教义,这教义将在教会被教导和相信(参看AE 827a节)。由此可推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的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稍后我们将解释这生命的性质或品质。“气息”(或灵)之所以表示属灵生命,是因为“气息”(或灵)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当用于接受它的人时,它表示属灵生命(参看AE 183节)。属灵生命与来自神性真理的生命是一样的;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人从它那里拥有属灵生命,所以当来自属世人、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与圣言结合,因而它变成给教会的教义时,它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为圣言中的一切,本身都是属灵的,并照着那些研究圣言的人从心里对圣言的接受而将属灵生命赋予他们。故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于前面论述了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属天之爱,所以我现在要说一说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在至高意义上是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爱;因此,它也是对主之爱,只是在一个比属天天使更低的层级上。属天天使因从主接受神性良善而处于对主之爱,而属灵天使因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处于对主之爱。这种不同就像意愿中的爱和理解力中的爱之间的不同,或像火焰和它的光之间的不同。此外,第三层天堂天使中间的光源于火焰之物,而第二层天堂天使的光则源于亮白之物;不过,关于这些事物,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他们的生命以同样的方式而不同。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生命在于对良善的情感,第二层天堂天使的生命在于对真理的情感。这种不同是这样:他们很容易通过脸和言语来区分。由于属灵之爱就是对真理的爱,而属灵天使就其生命而言,是对真理的情感,所以与属天天使不同,他们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而属天天使不能谈论这些事物,如前所述。但由于属天天使通过聆听在智慧上得以完善,所以就有居间天使,他们被称为属天-属灵的天使,在他们的圣殿中宣讲和教导真理;这些圣殿被称为神的家,是用木头建的。

属灵天使由于构成其生命的属灵之爱而是对真理的情感,不是对良善的情感,因为他们被改造和重生,并成为天使的方式不同于属天天使的。属灵天使首先允许真理进入记忆,并由此进入理解力,这理解力以这种方式通过这些真理形成;然后他们就被完善,只要他们被神性真理属灵地影响,也就是说,为了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被神性真理影响。但属天天使不是允许真理先进入记忆,而是允许真理直接进入意愿,并通过行为进入生活。因此,他们不能谈论神性真理,只能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属灵天使则谈论神性真理,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神性真理被铭刻在记忆中;而思维出于记忆说话。

然而,属灵天使不允许任何真理进入记忆,并由此进入理解力,除非他们看见它;因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从真理之光,因而从来自主的光照看见真理;在天堂,真理是属灵的物体,在那里的天使面前比属世物体在世人面前显得更清晰。因此,他们知道,信不是别的,正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他们看见真理;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有人怎么可能相信任何看不见或不理解的东西。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并不知道它是真的还是假的;对虚假的信是有害的。由此清楚可知,在属灵天使中间,理智视觉是属灵的视觉。这些天使随着他们为了生活及其真正的功用而处于对真理的爱,同样随着真理植入他们的生活,成为对真理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上得以完善。正如真理从良善中获得其一切本质和一切生命,理解力则从意愿及其活动中获得其一切本质和生命;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意愿是良善的容器,两者的活动完善或充满它们,并为它们提供一个基础。因此,当真理成为意愿的一部分,进而成为行为的一部分时,形成理解力的这些真理就被称为良善,不过是属灵良善;那时它们因属于他们的爱,所以就进入并形成生命。由此也清楚可知,每个人的生命都来自他的作为,因为意愿的情感和理解力的思维都终止于作为,从而拥有存在;没有这种终止,它们就会消亡。因为意愿不存在,除非它变得活跃;如果没有意愿,理解力就会消亡,只剩下理解的能力,或说理解力的官能。

由于他们的爱是对真理的爱,所以他们承认行为中的真理为邻舍,行为中的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因而是教会的良善,他们所在社群的良善,社群中的同胞的良善,因而也是被称为诚实正直的道德良善和被称为公义的文明良善。因此,他们对邻舍的爱在于施行,也就是作为。此外,属灵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热爱功用,并专心致志于工作,他们的思维通过它们可以说得以保持在家里,摆脱懒惰;而懒惰,正如它被称呼的那样,就是魔鬼的枕头。他们知道只有那些在工作中感受到快乐的人才能保持在属灵之爱中;这些人处于自己的固定情感;而其他人处于一切情感,因而处于无情感,因为他们游荡在快乐和欲望带他们所去的任何地方。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也像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一样住在不同的社群;不过,第三层天堂的社群在第二层天堂的社群之上,因为属天之爱流入属灵之爱;属灵之爱通过来自主的间接和直接的流注从属天之爱中获得其本质。

属灵天堂有宏伟的宫殿,里面的一切因宝石和装饰品而闪闪发光,具有诸如世上的任何绘画所无法比拟,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那种形式。因为那里的艺术,尤其建筑艺术,处于自己的艺术。世上的许多艺术都是从属灵天堂中获得其规律与和谐的;这就是它们的各种美丽形式的原因。在那些住在这些天堂之下的人当中所发现的银子就是主从属灵天堂赐下的,但金子是从属天天堂赐下的。因为银子对应于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本身是真理;而金子对应于属天良善。属灵天使穿着细麻衣和丝绸衣服,通常穿着闪亮的衣服。由于属灵天堂对应于眼睛,所以许多地方有天堂般的场景和彩虹色的外观,这些也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在那里,他们对圣言的字义一无所知,只知道它的灵义,因为他们有灵义上的圣言,每个人都阅读它。在属灵天堂,掌权的是公义、诚实正直、真实、贞洁,以及其它值得称赞的道德生活美德。这些天堂构成主的王权,而属天天使所在的更高天堂构成主的祭司职分;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主的祭司职分是神性良善。


诠释启示录 #1159

1159.“一切肥甘

1159.“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表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能通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所获得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吉祥和壮丽的事物,都变成了反面。这从“肥甘”和“华美的物件”的含义清楚可知:“肥甘”是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华美的物件”是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壮丽之物。这就是“华美的物件”的含义,因为华美是光的结果,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这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闪耀着世上不存在的一种辉煌的原因。它可与面向太阳的钻石的辉煌相比,但在天堂所看到的辉煌远远胜过钻石的辉煌,就像天堂之光胜过世界之光一样,其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虽然可以通过对比来说明,但却无法描述。天堂里的一切壮丽事物都凭这光而存在,这些事物主要由对应于智慧的形式构成,这些形式是这样,在世上,它们既无法描绘,也无法描述。因为在它们里面,艺术本身就在其艺术之中,知识或科学在其智慧之中;因此,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为何辉煌的事物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壮丽的事物。

“肥甘”之所以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是因为脂肪是肉中最好的部分,它就像油,而油表示爱之良善。“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良善和属于良善的事物,因而表示幸福和喜乐,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吃那美物”表示将良善归给自己;因此,“以肥甘为乐”表示处于一种幸福和祝福的状态。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饱足。(耶利米书31:14)

此处“肥甘”也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幸福和祝福。诗篇:

我的灵魂就像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灵魂饱足了脂油肥甘”表示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喜乐;“以欢乐的嘴唇赞美”表示通过使心智愉悦的真理来敬拜。诗篇: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溪河。(诗篇36:8)

家里必充满的“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幸福,“家”是指心智的事物;他必叫他们所喝的“喜乐的溪河”表示聪明和由此而来的幸福。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些话论及那些将承认并敬拜主之人的状态。“山”表示来自这些人的一个新教会,“肥甘和满髓的肥甘的筵席”表示属世和属灵良善,以及内心的喜悦,“陈酒和澄清的陈酒”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以及来自这些真理的幸福。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必降雨给你撒在地里的种子,地所出的粮必肥美丰盛。(以赛亚书30:23)

“给种子的雨”表示真理的增多,“所出的粮”表示良善的结实或繁殖;“肥美丰盛”表示良善和真理及其一切满足和幸福。大卫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增长,他们必肥美青翠,好宣告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15)

“肥美青翠”表示处于教义的良善和真理。大卫诗篇:

耶和华必记念你的一切供物,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供物和燔祭”表示敬拜,“使它肥美”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以西结书(34:3)、创世记(27:39)和其它地方的脂油或肥土等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脂肪(或脂油和肥甘)”表示爱之良善,作为真正敬拜的一切敬拜都必须出于爱之良善,所以经上指定祭牲中的一切脂肪或脂油和肥甘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因为“祭牲和燔祭”表示敬拜。

由于犹太和以色列民族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同时处于内在敬拜,因而没有处于任何爱之良善,也没有处于任何仁与信之良善,所以他们被禁止吃脂肪或脂油和血,经上明确说明,他们若吃它们,就必被剪除(利未记3:17; 7:23, 25)。但对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并由此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经上说,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9)。“脂油”在此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那些肥胖的人表示那些厌恶良善,或完全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5;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4; 68:31; 119:70; 以及别处)。

(续)

但这不是那些持续邪恶之人的命运。所有持续邪恶的人都照着他们的生命之爱而在地狱中;他们在那里思考,并出于思维说话,尽管他们说的是虚假;他们也意愿,并出于其意愿而行动,尽管他们的行为是邪恶。此外,在彼此看来,他们就像人,尽管在天堂之光中,他们具有怪物的形式。由此可见,为何根据关于改造的秩序律法(秩序的律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只有人能远离邪恶,并被保持在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他始终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正因如此,既提供一切,也预见一切的主隐藏了其圣治的运作,直到这种程度,人几乎不知道是否有任何圣治。祂允许人宁可将他所做的事,或日常事件归因于谨慎,将偶然事件归因于运气,甚至将许多东西归于自然,也不要通过圣治和神性同在的任何显著和清晰的迹象而不合时宜地陷入他不会持续留在其中的圣物中间。主也照其圣治的其它律法允许类似的事,即:人应享有自由,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他都应照理性,因而完全貌似凭自己行事,因为一个人将圣治的运作归因于谨慎和运气,要好过虽承认它们,却仍像魔鬼一样生活。从这些事实明显看出,众多许可律法都是从圣治律法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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