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1.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与圣言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这从“气息”和“兽的像”的含义清楚可知:“气息”是指属灵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兽的像”是指与善行分离之信的教义,这教义将在教会被教导和相信(参看AE 827a节)。由此可推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的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稍后我们将解释这生命的性质或品质。“气息”(或灵)之所以表示属灵生命,是因为“气息”(或灵)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当用于接受它的人时,它表示属灵生命(参看AE 183节)。属灵生命与来自神性真理的生命是一样的;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人从它那里拥有属灵生命,所以当来自属世人、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与圣言结合,因而它变成给教会的教义时,它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为圣言中的一切,本身都是属灵的,并照着那些研究圣言的人从心里对圣言的接受而将属灵生命赋予他们。故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于前面论述了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属天之爱,所以我现在要说一说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在至高意义上是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爱;因此,它也是对主之爱,只是在一个比属天天使更低的层级上。属天天使因从主接受神性良善而处于对主之爱,而属灵天使因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处于对主之爱。这种不同就像意愿中的爱和理解力中的爱之间的不同,或像火焰和它的光之间的不同。此外,第三层天堂天使中间的光源于火焰之物,而第二层天堂天使的光则源于亮白之物;不过,关于这些事物,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他们的生命以同样的方式而不同。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生命在于对良善的情感,第二层天堂天使的生命在于对真理的情感。这种不同是这样:他们很容易通过脸和言语来区分。由于属灵之爱就是对真理的爱,而属灵天使就其生命而言,是对真理的情感,所以与属天天使不同,他们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而属天天使不能谈论这些事物,如前所述。但由于属天天使通过聆听在智慧上得以完善,所以就有居间天使,他们被称为属天-属灵的天使,在他们的圣殿中宣讲和教导真理;这些圣殿被称为神的家,是用木头建的。
属灵天使由于构成其生命的属灵之爱而是对真理的情感,不是对良善的情感,因为他们被改造和重生,并成为天使的方式不同于属天天使的。属灵天使首先允许真理进入记忆,并由此进入理解力,这理解力以这种方式通过这些真理形成;然后他们就被完善,只要他们被神性真理属灵地影响,也就是说,为了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被神性真理影响。但属天天使不是允许真理先进入记忆,而是允许真理直接进入意愿,并通过行为进入生活。因此,他们不能谈论神性真理,只能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属灵天使则谈论神性真理,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神性真理被铭刻在记忆中;而思维出于记忆说话。
然而,属灵天使不允许任何真理进入记忆,并由此进入理解力,除非他们看见它;因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从真理之光,因而从来自主的光照看见真理;在天堂,真理是属灵的物体,在那里的天使面前比属世物体在世人面前显得更清晰。因此,他们知道,信不是别的,正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他们看见真理;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有人怎么可能相信任何看不见或不理解的东西。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并不知道它是真的还是假的;对虚假的信是有害的。由此清楚可知,在属灵天使中间,理智视觉是属灵的视觉。这些天使随着他们为了生活及其真正的功用而处于对真理的爱,同样随着真理植入他们的生活,成为对真理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上得以完善。正如真理从良善中获得其一切本质和一切生命,理解力则从意愿及其活动中获得其一切本质和生命;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意愿是良善的容器,两者的活动完善或充满它们,并为它们提供一个基础。因此,当真理成为意愿的一部分,进而成为行为的一部分时,形成理解力的这些真理就被称为良善,不过是属灵良善;那时它们因属于他们的爱,所以就进入并形成生命。由此也清楚可知,每个人的生命都来自他的作为,因为意愿的情感和理解力的思维都终止于作为,从而拥有存在;没有这种终止,它们就会消亡。因为意愿不存在,除非它变得活跃;如果没有意愿,理解力就会消亡,只剩下理解的能力,或说理解力的官能。
由于他们的爱是对真理的爱,所以他们承认行为中的真理为邻舍,行为中的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因而是教会的良善,他们所在社群的良善,社群中的同胞的良善,因而也是被称为诚实正直的道德良善和被称为公义的文明良善。因此,他们对邻舍的爱在于施行,也就是作为。此外,属灵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热爱功用,并专心致志于工作,他们的思维通过它们可以说得以保持在家里,摆脱懒惰;而懒惰,正如它被称呼的那样,就是魔鬼的枕头。他们知道只有那些在工作中感受到快乐的人才能保持在属灵之爱中;这些人处于自己的固定情感;而其他人处于一切情感,因而处于无情感,因为他们游荡在快乐和欲望带他们所去的任何地方。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也像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一样住在不同的社群;不过,第三层天堂的社群在第二层天堂的社群之上,因为属天之爱流入属灵之爱;属灵之爱通过来自主的间接和直接的流注从属天之爱中获得其本质。
属灵天堂有宏伟的宫殿,里面的一切因宝石和装饰品而闪闪发光,具有诸如世上的任何绘画所无法比拟,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那种形式。因为那里的艺术,尤其建筑艺术,处于自己的艺术。世上的许多艺术都是从属灵天堂中获得其规律与和谐的;这就是它们的各种美丽形式的原因。在那些住在这些天堂之下的人当中所发现的银子就是主从属灵天堂赐下的,但金子是从属天天堂赐下的。因为银子对应于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本身是真理;而金子对应于属天良善。属灵天使穿着细麻衣和丝绸衣服,通常穿着闪亮的衣服。由于属灵天堂对应于眼睛,所以许多地方有天堂般的场景和彩虹色的外观,这些也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在那里,他们对圣言的字义一无所知,只知道它的灵义,因为他们有灵义上的圣言,每个人都阅读它。在属灵天堂,掌权的是公义、诚实正直、真实、贞洁,以及其它值得称赞的道德生活美德。这些天堂构成主的王权,而属天天使所在的更高天堂构成主的祭司职分;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主的祭司职分是神性良善。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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