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1.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与圣言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这从“气息”和“兽的像”的含义清楚可知:“气息”是指属灵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兽的像”是指与善行分离之信的教义,这教义将在教会被教导和相信(参看AE 827a节)。由此可推知,“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的结合而有某种属灵生命在其中;稍后我们将解释这生命的性质或品质。“气息”(或灵)之所以表示属灵生命,是因为“气息”(或灵)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当用于接受它的人时,它表示属灵生命(参看AE 183节)。属灵生命与来自神性真理的生命是一样的;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人从它那里拥有属灵生命,所以当来自属世人、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与圣言结合,因而它变成给教会的教义时,它里面就有某种属灵生命。因为圣言中的一切,本身都是属灵的,并照着那些研究圣言的人从心里对圣言的接受而将属灵生命赋予他们。故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于前面论述了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属天之爱,所以我现在要说一说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处的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在至高意义上是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爱;因此,它也是对主之爱,只是在一个比属天天使更低的层级上。属天天使因从主接受神性良善而处于对主之爱,而属灵天使因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处于对主之爱。这种不同就像意愿中的爱和理解力中的爱之间的不同,或像火焰和它的光之间的不同。此外,第三层天堂天使中间的光源于火焰之物,而第二层天堂天使的光则源于亮白之物;不过,关于这些事物,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他们的生命以同样的方式而不同。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生命在于对良善的情感,第二层天堂天使的生命在于对真理的情感。这种不同是这样:他们很容易通过脸和言语来区分。由于属灵之爱就是对真理的爱,而属灵天使就其生命而言,是对真理的情感,所以与属天天使不同,他们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而属天天使不能谈论这些事物,如前所述。但由于属天天使通过聆听在智慧上得以完善,所以就有居间天使,他们被称为属天-属灵的天使,在他们的圣殿中宣讲和教导真理;这些圣殿被称为神的家,是用木头建的。
属灵天使由于构成其生命的属灵之爱而是对真理的情感,不是对良善的情感,因为他们被改造和重生,并成为天使的方式不同于属天天使的。属灵天使首先允许真理进入记忆,并由此进入理解力,这理解力以这种方式通过这些真理形成;然后他们就被完善,只要他们被神性真理属灵地影响,也就是说,为了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被神性真理影响。但属天天使不是允许真理先进入记忆,而是允许真理直接进入意愿,并通过行为进入生活。因此,他们不能谈论神性真理,只能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属灵天使则谈论神性真理,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神性真理被铭刻在记忆中;而思维出于记忆说话。
然而,属灵天使不允许任何真理进入记忆,并由此进入理解力,除非他们看见它;因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从真理之光,因而从来自主的光照看见真理;在天堂,真理是属灵的物体,在那里的天使面前比属世物体在世人面前显得更清晰。因此,他们知道,信不是别的,正是对真理的承认,因为他们看见真理;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有人怎么可能相信任何看不见或不理解的东西。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并不知道它是真的还是假的;对虚假的信是有害的。由此清楚可知,在属灵天使中间,理智视觉是属灵的视觉。这些天使随着他们为了生活及其真正的功用而处于对真理的爱,同样随着真理植入他们的生活,成为对真理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上得以完善。正如真理从良善中获得其一切本质和一切生命,理解力则从意愿及其活动中获得其一切本质和生命;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意愿是良善的容器,两者的活动完善或充满它们,并为它们提供一个基础。因此,当真理成为意愿的一部分,进而成为行为的一部分时,形成理解力的这些真理就被称为良善,不过是属灵良善;那时它们因属于他们的爱,所以就进入并形成生命。由此也清楚可知,每个人的生命都来自他的作为,因为意愿的情感和理解力的思维都终止于作为,从而拥有存在;没有这种终止,它们就会消亡。因为意愿不存在,除非它变得活跃;如果没有意愿,理解力就会消亡,只剩下理解的能力,或说理解力的官能。
由于他们的爱是对真理的爱,所以他们承认行为中的真理为邻舍,行为中的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因而是教会的良善,他们所在社群的良善,社群中的同胞的良善,因而也是被称为诚实正直的道德良善和被称为公义的文明良善。因此,他们对邻舍的爱在于施行,也就是作为。此外,属灵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热爱功用,并专心致志于工作,他们的思维通过它们可以说得以保持在家里,摆脱懒惰;而懒惰,正如它被称呼的那样,就是魔鬼的枕头。他们知道只有那些在工作中感受到快乐的人才能保持在属灵之爱中;这些人处于自己的固定情感;而其他人处于一切情感,因而处于无情感,因为他们游荡在快乐和欲望带他们所去的任何地方。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也像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一样住在不同的社群;不过,第三层天堂的社群在第二层天堂的社群之上,因为属天之爱流入属灵之爱;属灵之爱通过来自主的间接和直接的流注从属天之爱中获得其本质。
属灵天堂有宏伟的宫殿,里面的一切因宝石和装饰品而闪闪发光,具有诸如世上的任何绘画所无法比拟,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那种形式。因为那里的艺术,尤其建筑艺术,处于自己的艺术。世上的许多艺术都是从属灵天堂中获得其规律与和谐的;这就是它们的各种美丽形式的原因。在那些住在这些天堂之下的人当中所发现的银子就是主从属灵天堂赐下的,但金子是从属天天堂赐下的。因为银子对应于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本身是真理;而金子对应于属天良善。属灵天使穿着细麻衣和丝绸衣服,通常穿着闪亮的衣服。由于属灵天堂对应于眼睛,所以许多地方有天堂般的场景和彩虹色的外观,这些也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在那里,他们对圣言的字义一无所知,只知道它的灵义,因为他们有灵义上的圣言,每个人都阅读它。在属灵天堂,掌权的是公义、诚实正直、真实、贞洁,以及其它值得称赞的道德生活美德。这些天堂构成主的王权,而属天天使所在的更高天堂构成主的祭司职分;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主的祭司职分是神性良善。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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