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3

83.“我曾死过”表

83.“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对主的信和爱不复存在时,就说主“死了”;因为对那些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来说,主是活着的;但对那些未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来说,祂不是活着的。对这些人来说,可以说祂是“死的”,因为祂被弃绝。这就是“我曾死过”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但它在字义上是指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内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即:犹太人弃绝并如此对待祂。因为主在世时,是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被犹太人完全弃绝,所以作为神性真理的主让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福音作者关于主受难所讲述的这一切都表示这些事;具体的,甚至最小的细节,都涉及这种含义。因此,每当主论到祂的受难时,祂都自称人子,也就是神性真理(参看AE 63节)。众所周知,犹太人完全弃绝了神性真理,因为他们不承认主所说的任何话,甚至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

由此可知,当如何理解主对门徒所说关于犹太人弃绝祂的那些话。因此,路加福音上说: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路加福音9:22)

同一福音书:

人子必须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路加福音17:25)

马可福音:

经上指着人子写着,祂要受许多的苦,并被藐视。(马可福音9:12)

路加福音:

耶稣带着十二个门徒,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成就;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然后他们要鞭打并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路加福音18:31–33)

此处的这些细节表示犹太人是如何对待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犹太教会;“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被鞭打并杀害”是指犹太人对待神性真理的邪恶方式;由于主因是圣言(约翰福音1:14)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先知书预言神性真理在教会结束时将被如此对待,所以经上说:“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成就。”

同样,路加福音上还说:

这些就是我从前还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就是: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关于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

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一切事就都成就了,祂在十字架上时,就亲自说了这一点:

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约翰福音19:28)

那时祂之所以说我渴了,是因为祂渴望一个承认祂的新教会。“渴”在灵义上表示渴望,它论及教会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958, 4976, 8568节)。这些也是但以理关于荒废和荒凉所预言的事:

过了六十二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但不是为祂自己;且那将要来的首领的民要毁灭这城和圣所,它的结局必在洪流中。荒凉最终必临到那可憎的鸟身上,直到完结和决定倾在那荒凉之地。(但以理书9:26–27)

荒凉和荒废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对神性真理的排斥和弃绝(参看《属天的奥秘》,5360, 5376节)。

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也表示神性真理,就是圣言,被犹太人如此弃绝:

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这样受他们的苦。(马太福音17:12)

“以利亚”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18章序言,以及AC 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表示圣言,所以他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由此可见“以利亚已经来了,人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这样受他们的苦”表示什么。至于犹太人如何解释,因而弃绝圣言,这从福音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主在那里使这一点变得显而易见。由此明显可知,“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此外,主通过十字架受难也荣耀了祂的人身或人性,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295, 302, 305节)。


真实的基督教 #247

247.先知书中的许

247.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说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完全被毁,不再是一个教会,或化为乌有,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事实上,没有别的东西会摧毁一个教会。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经上以“以法莲”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经上说,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是拉弓的人(诗篇78:9);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争战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边,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等);出于同样的原因,摩西在祝福以色列的儿子时,以法莲和他哥哥玛拿西以他们的父亲约瑟的名义而被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但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性质在先知书中也被描述为“以法莲”,尤其在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成为荒凉;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 9, 11-14)

何西阿书: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怜悯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转瞬即逝的朝露。(何西阿书6:4)

又: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科学原则;“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两者一起歪曲了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天增添虚谎和毁灭;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毁灭”是指歪曲真理,因而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的歪曲,即对圣言的真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怕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完全被毁,所以论到以法莲,经上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先知何西阿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的毁灭,而且由于“淫行”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以这些方式来代表教会的状态,即: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儿育女(何西阿书第1章),再去娶一个女人,一个奸妇(何西阿书第3章)。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从圣言来说明并证明: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优秀而宝贵的;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被毁坏和玷污了,甚至是肮脏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