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9

829.“受剑击伤还

829.“受剑击伤还活着”表示那些与他们为了确认而从圣言的属世意义中所取的事物结合的属世事物的性质或品质。这从前面这一章的第三节经文提到的那些事物清楚可知,那里有这些话:“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AE 785, 786节)。“剑”表示虚假与真理的争战,以及虚假对真理的摧毁(也可参看AE 131, 367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能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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