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8.前面已经论述了对主之爱,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对主之爱;现在还要说一说这些天使当中的对邻之爱。他们将“邻舍”理解为功用,功用其实就是作为。但对这些天使来说,功用就是主在他们里面所做的一切事,这些事尤其关注对主的敬拜,祂的教会,以及其教会圣物的植入,尤其在小孩子中间,他们与小孩子结合,以纯真及其情感激励小孩子;这些事也关注总体和具体的社群利益。这些就是主要属于他们的爱的事物,因为它们属于对主之爱。主通过植入他们生活的爱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些事物,是以这种方式:他们在这些事物里面感知其生活的一切快乐。这些事物之所以是他们的邻舍,是因为它们不关注人,而是关注属于人的事物。事实上,他们比其他天使更有智慧,智慧就是从那些属于并构成其他人的事物中关注其他人。因为每个天使、灵人和世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情感,因而是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自己的真理。由于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并且他们是智慧的,所以他们必照着构成其他人的事物来关注其他人。这对他们来说就是圣言经常提到的邻舍,或弟兄和同伴,他们视良善为“弟兄”,视真理为“同伴”。由此清楚可知,第三层天堂的对邻之爱是什么。
至于涉及他们的道德、文明和家庭生活的其它事物,这些也是他们出于情感所做的作为,但它们不是诸如“邻舍”,或“弟兄和同伴”所指的那种作为;因为它们从世界,也从对他们自己和自己人有用的东西中获得某种事物。这些作为是前面所提到的功用的衍生物和产物,是那些从他们的思维发出的事物,所以他们能谈论这些事物。这些事物或作为使他们的身体生命处于这种状态:他们的爱之生命能居住于其中,并发挥其功用。这些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不知道什么叫仁爱,什么叫信仰;但他们拥有取代仁爱的对良善的爱,和取代信仰的对真理的爱。此外,他们不断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因为他们的生命是对良善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在这情感中并来自这情感。因此,当提到信所来自的仁,或来自仁的信时,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在低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就像婴儿,有的像孩子,可以说他们都处于一种简单的状态;此外,他们也赤身露体。他们之所以看似婴儿和孩子,是因为他们处于纯真;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就是纯真;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儿和孩子表示纯真,也表示对主之爱。
他们看起来之所以简单,是因为他们不能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对他们来说,这些事物不在一切言语所来自的记忆中,而是在生活中,并由此在理解力中,不是作为思维,而是作为形式上的对良善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中,这情感不会降至话语。即便降下来,它也不会说话,只发出声音。那些不能谈论这些事物的人在自己和其他人看来,似乎都很简单。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内心谦卑,知道智慧就在于发觉,与他们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们所知道的几乎什么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赤身露体,是因为“赤身露体”在灵义上是指纯真;还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作为衣服穿上的真理在记忆中,并由此在思维中。而对他们来说,真理在生活中,因而是隐藏的,当其他人在说真理,或他们的牧师在从圣言传讲真理时,真理只显现在感知面前。他们还通过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的谈话,通过讲道、书本得以完善。他们也写作,但不像其他天使那样用字母写作,而是用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写作,这些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包含的奥秘超出低层天堂天使的理解。此外,他们也住在其他天使上面的浩瀚之地,住在有灌木丛和花坛的花园里,由此处于对天上事物的持续不断的代表中。而且,令人惊奇的是,那里没有一块石头,因为“石头”表示属世真理,而“木头”表示良善,“树”表示感知,“花”表示植入。关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就说这么多。接下来要描述的是属灵之爱,以及仁与信。
140.“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从论述巴兰和巴勒,并照灵义来理解的圣言历史部分清楚可知,故此处必须首先论述这些部分。巴兰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毗夺的一个术士,因此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然而,后来他仍与巴勒商议如何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故此处“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巴兰是一个术士,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卦金到了巴兰那里。(民数记22:7)
民数记:
巴兰见赐福与以色列在耶和华眼中是好的,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约书亚记:
以色列人在用剑所杀的人中,也有比珥的儿子术士巴兰。(约书亚记13:22)
他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参看民数记22:5, 6, 16, 17; 申命记23:3, 4);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民数记22:9, 10, 12, 20; 23:5, 16);他所说的预言(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 20–24);所有这些话都是真理,因为经上说:
耶和华把话放在巴兰口中。(民数记23:5, 12, 16)
后来他与巴勒商议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民数记:
在米甸人中,他们杀了巴兰;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的所有妇女;这是巴兰的计谋,叫他们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华。(民数记31:8, 9, 16)
“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推知,因为他预言性地说了关于以色列,以及主的真理;他也说了关于主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他的预言(民数记24:17)。预言性地说关于以色列的话,并不是说关于以色列人的话,而是说关于“以色列”所表示的主之教会的话。他自己以这些话描述了他的理解力被光照:
比珥的儿子巴兰说,眼目睁开的人说,听见神的话语,俯伏而眼目开着的人说。(民数记24:3–4, 15–16)
“眼目睁开”或“眼目开着”是指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因为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 4410–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
“巴兰”也表示那些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也明显看出来;此外,他骑在驴上不断思想用法术来毁灭以色列人;当他不能利用咒诅做到这一点时,就与巴勒商议通过叫他们向他的神献祭,并与摩押的女儿行淫而毁灭他们;他想毁灭的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参看《属天的奥秘》,6426, 8805, 9340节)。
我要在此简要解释关于巴兰所骑的母驴的奥秘,这母驴因看见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而三次偏离路,并对巴兰说话。巴兰骑在驴上不断思想反对以色列人的法术;他心里想着他要得到的财富,这一点从论到他的话清楚看出来:
巴兰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他心里也是一个术士,所以当他独自思想时,不想别的东西。他所骑的“母驴”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此,骑母驴或骡子是士师或王的标志(参看AE 31b节; 《属天的奥秘》,2781, 5741, 9212节)。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或天使表示光照并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1a节)。因此,驴三次偏离路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不同意术士的想法;这也是使者对巴兰所说的话的意思:
看哪,我出来阻挡你,因为你的路在我面前是恶的。(民数记22:32)
“路”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一个人出于意图所思想的(参看《天堂与地狱》,479, 534, 590节;《最后的审判》,48节)。他因对死亡的惧怕而停止利用法术的想法和意图,这一点从使者对他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驴若没有从我面前偏过去,我早把你杀了。(民数记22:33)
在巴兰听来,好像是驴向他说话;尽管驴并没有说话,而是这话听上去像是从驴发出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看到这一点。我蒙允许听见马似乎说话,而事实上,这话不是来自它们,而是似乎来自它们。这种情况实际发生在巴兰身上,目的是为了在圣言每个细节中的内义,这个故事可以在圣言中被如此描述。内义描述了主如何保护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免得他们被那些似乎出于光照来说话,却有引入歧途的倾向和意图的人伤害。人若以为巴兰能利用法术伤害以色列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法术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当巴兰说下面这句话时,亲自承认了这一点:
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民数记23:23)
巴兰之所以能用诡计把那百姓引入歧途,是因为那百姓心里是这样:他们只是嘴上拜耶和华,心里却拜巴力·毗珥;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这事被允许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的理解力能被光照,尽管他的意愿处于邪恶;因为对所有没有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官能与意愿官能是分离的;这两种官能只在那些重生的人身上行如一体;因为理解力的功能是认识、思考并说出真理,而意愿的功能是意愿所理解的事,并出于意愿或爱实行它们。这两种官能的分离在恶灵身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这些恶灵转向善灵时,他们甚至理解真理,也承认它们,几乎像是被光照了;可一旦转身离开善灵,他们就回到自己的意愿之爱,看不见真理,甚至否认他们所听来的话(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4, 455节)。
人被赋予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是为了改造;因为各种邪恶都住在人的意愿里,这些邪恶既包括他生在其中的邪恶,还包括他把自己所引入的邪恶;意愿无法得到纠正,除非人知道,并因理解而承认真理和良善,以及邪恶和虚假;他无法以其它方式离开后者,并喜欢前者。关于意愿和理解力,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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