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8

828.前面已经论述

828.前面已经论述了对主之爱,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对主之爱;现在还要说一说这些天使当中的对邻之爱。他们将“邻舍”理解为功用,功用其实就是作为。但对这些天使来说,功用就是主在他们里面所做的一切事,这些事尤其关注对主的敬拜,祂的教会,以及其教会圣物的植入,尤其在小孩子中间,他们与小孩子结合,以纯真及其情感激励小孩子;这些事也关注总体和具体的社群利益。这些就是主要属于他们的爱的事物,因为它们属于对主之爱。主通过植入他们生活的爱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些事物,是以这种方式:他们在这些事物里面感知其生活的一切快乐。这些事物之所以是他们的邻舍,是因为它们不关注人,而是关注属于人的事物。事实上,他们比其他天使更有智慧,智慧就是从那些属于并构成其他人的事物中关注其他人。因为每个天使、灵人和世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情感,因而是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自己的真理。由于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并且他们是智慧的,所以他们必照着构成其他人的事物来关注其他人。这对他们来说就是圣言经常提到的邻舍,或弟兄和同伴,他们视良善为“弟兄”,视真理为“同伴”。由此清楚可知,第三层天堂的对邻之爱是什么。

至于涉及他们的道德、文明和家庭生活的其它事物,这些也是他们出于情感所做的作为,但它们不是诸如“邻舍”,或“弟兄和同伴”所指的那种作为;因为它们从世界,也从对他们自己和自己人有用的东西中获得某种事物。这些作为是前面所提到的功用的衍生物和产物,是那些从他们的思维发出的事物,所以他们能谈论这些事物。这些事物或作为使他们的身体生命处于这种状态:他们的爱之生命能居住于其中,并发挥其功用。这些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不知道什么叫仁爱,什么叫信仰;但他们拥有取代仁爱的对良善的爱,和取代信仰的对真理的爱。此外,他们不断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因为他们的生命是对良善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在这情感中并来自这情感。因此,当提到信所来自的仁,或来自仁的信时,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在低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就像婴儿,有的像孩子,可以说他们都处于一种简单的状态;此外,他们也赤身露体。他们之所以看似婴儿和孩子,是因为他们处于纯真;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就是纯真;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儿和孩子表示纯真,也表示对主之爱。

他们看起来之所以简单,是因为他们不能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对他们来说,这些事物不在一切言语所来自的记忆中,而是在生活中,并由此在理解力中,不是作为思维,而是作为形式上的对良善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中,这情感不会降至话语。即便降下来,它也不会说话,只发出声音。那些不能谈论这些事物的人在自己和其他人看来,似乎都很简单。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内心谦卑,知道智慧就在于发觉,与他们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们所知道的几乎什么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赤身露体,是因为“赤身露体”在灵义上是指纯真;还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作为衣服穿上的真理在记忆中,并由此在思维中。而对他们来说,真理在生活中,因而是隐藏的,当其他人在说真理,或他们的牧师在从圣言传讲真理时,真理只显现在感知面前。他们还通过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的谈话,通过讲道、书本得以完善。他们也写作,但不像其他天使那样用字母写作,而是用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写作,这些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包含的奥秘超出低层天堂天使的理解。此外,他们也住在其他天使上面的浩瀚之地,住在有灌木丛和花坛的花园里,由此处于对天上事物的持续不断的代表中。而且,令人惊奇的是,那里没有一块石头,因为“石头”表示属世真理,而“木头”表示良善,“树”表示感知,“花”表示植入。关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就说这么多。接下来要描述的是属灵之爱,以及仁与信。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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