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8

828.前面已经论述

828.前面已经论述了对主之爱,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对主之爱;现在还要说一说这些天使当中的对邻之爱。他们将“邻舍”理解为功用,功用其实就是作为。但对这些天使来说,功用就是主在他们里面所做的一切事,这些事尤其关注对主的敬拜,祂的教会,以及其教会圣物的植入,尤其在小孩子中间,他们与小孩子结合,以纯真及其情感激励小孩子;这些事也关注总体和具体的社群利益。这些就是主要属于他们的爱的事物,因为它们属于对主之爱。主通过植入他们生活的爱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些事物,是以这种方式:他们在这些事物里面感知其生活的一切快乐。这些事物之所以是他们的邻舍,是因为它们不关注人,而是关注属于人的事物。事实上,他们比其他天使更有智慧,智慧就是从那些属于并构成其他人的事物中关注其他人。因为每个天使、灵人和世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情感,因而是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自己的真理。由于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并且他们是智慧的,所以他们必照着构成其他人的事物来关注其他人。这对他们来说就是圣言经常提到的邻舍,或弟兄和同伴,他们视良善为“弟兄”,视真理为“同伴”。由此清楚可知,第三层天堂的对邻之爱是什么。

至于涉及他们的道德、文明和家庭生活的其它事物,这些也是他们出于情感所做的作为,但它们不是诸如“邻舍”,或“弟兄和同伴”所指的那种作为;因为它们从世界,也从对他们自己和自己人有用的东西中获得某种事物。这些作为是前面所提到的功用的衍生物和产物,是那些从他们的思维发出的事物,所以他们能谈论这些事物。这些事物或作为使他们的身体生命处于这种状态:他们的爱之生命能居住于其中,并发挥其功用。这些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不知道什么叫仁爱,什么叫信仰;但他们拥有取代仁爱的对良善的爱,和取代信仰的对真理的爱。此外,他们不断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因为他们的生命是对良善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在这情感中并来自这情感。因此,当提到信所来自的仁,或来自仁的信时,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在低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就像婴儿,有的像孩子,可以说他们都处于一种简单的状态;此外,他们也赤身露体。他们之所以看似婴儿和孩子,是因为他们处于纯真;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就是纯真;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儿和孩子表示纯真,也表示对主之爱。

他们看起来之所以简单,是因为他们不能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对他们来说,这些事物不在一切言语所来自的记忆中,而是在生活中,并由此在理解力中,不是作为思维,而是作为形式上的对良善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中,这情感不会降至话语。即便降下来,它也不会说话,只发出声音。那些不能谈论这些事物的人在自己和其他人看来,似乎都很简单。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内心谦卑,知道智慧就在于发觉,与他们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们所知道的几乎什么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赤身露体,是因为“赤身露体”在灵义上是指纯真;还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作为衣服穿上的真理在记忆中,并由此在思维中。而对他们来说,真理在生活中,因而是隐藏的,当其他人在说真理,或他们的牧师在从圣言传讲真理时,真理只显现在感知面前。他们还通过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的谈话,通过讲道、书本得以完善。他们也写作,但不像其他天使那样用字母写作,而是用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写作,这些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包含的奥秘超出低层天堂天使的理解。此外,他们也住在其他天使上面的浩瀚之地,住在有灌木丛和花坛的花园里,由此处于对天上事物的持续不断的代表中。而且,令人惊奇的是,那里没有一块石头,因为“石头”表示属世真理,而“木头”表示良善,“树”表示感知,“花”表示植入。关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就说这么多。接下来要描述的是属灵之爱,以及仁与信。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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