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8

828.前面已经论述

828.前面已经论述了对主之爱,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对主之爱;现在还要说一说这些天使当中的对邻之爱。他们将“邻舍”理解为功用,功用其实就是作为。但对这些天使来说,功用就是主在他们里面所做的一切事,这些事尤其关注对主的敬拜,祂的教会,以及其教会圣物的植入,尤其在小孩子中间,他们与小孩子结合,以纯真及其情感激励小孩子;这些事也关注总体和具体的社群利益。这些就是主要属于他们的爱的事物,因为它们属于对主之爱。主通过植入他们生活的爱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些事物,是以这种方式:他们在这些事物里面感知其生活的一切快乐。这些事物之所以是他们的邻舍,是因为它们不关注人,而是关注属于人的事物。事实上,他们比其他天使更有智慧,智慧就是从那些属于并构成其他人的事物中关注其他人。因为每个天使、灵人和世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情感,因而是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自己的真理。由于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并且他们是智慧的,所以他们必照着构成其他人的事物来关注其他人。这对他们来说就是圣言经常提到的邻舍,或弟兄和同伴,他们视良善为“弟兄”,视真理为“同伴”。由此清楚可知,第三层天堂的对邻之爱是什么。

至于涉及他们的道德、文明和家庭生活的其它事物,这些也是他们出于情感所做的作为,但它们不是诸如“邻舍”,或“弟兄和同伴”所指的那种作为;因为它们从世界,也从对他们自己和自己人有用的东西中获得某种事物。这些作为是前面所提到的功用的衍生物和产物,是那些从他们的思维发出的事物,所以他们能谈论这些事物。这些事物或作为使他们的身体生命处于这种状态:他们的爱之生命能居住于其中,并发挥其功用。这些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不知道什么叫仁爱,什么叫信仰;但他们拥有取代仁爱的对良善的爱,和取代信仰的对真理的爱。此外,他们不断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因为他们的生命是对良善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在这情感中并来自这情感。因此,当提到信所来自的仁,或来自仁的信时,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因具有这种特征,所以在低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就像婴儿,有的像孩子,可以说他们都处于一种简单的状态;此外,他们也赤身露体。他们之所以看似婴儿和孩子,是因为他们处于纯真;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就是纯真;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儿和孩子表示纯真,也表示对主之爱。

他们看起来之所以简单,是因为他们不能谈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对他们来说,这些事物不在一切言语所来自的记忆中,而是在生活中,并由此在理解力中,不是作为思维,而是作为形式上的对良善的情感而在理解力中,这情感不会降至话语。即便降下来,它也不会说话,只发出声音。那些不能谈论这些事物的人在自己和其他人看来,似乎都很简单。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内心谦卑,知道智慧就在于发觉,与他们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们所知道的几乎什么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赤身露体,是因为“赤身露体”在灵义上是指纯真;还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作为衣服穿上的真理在记忆中,并由此在思维中。而对他们来说,真理在生活中,因而是隐藏的,当其他人在说真理,或他们的牧师在从圣言传讲真理时,真理只显现在感知面前。他们还通过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的谈话,通过讲道、书本得以完善。他们也写作,但不像其他天使那样用字母写作,而是用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写作,这些曲线和屈折的形式包含的奥秘超出低层天堂天使的理解。此外,他们也住在其他天使上面的浩瀚之地,住在有灌木丛和花坛的花园里,由此处于对天上事物的持续不断的代表中。而且,令人惊奇的是,那里没有一块石头,因为“石头”表示属世真理,而“木头”表示良善,“树”表示感知,“花”表示植入。关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就说这么多。接下来要描述的是属灵之爱,以及仁与信。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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