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7a.“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兽的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参看刚才AE 826节);“兽的像”是指与善行分离之信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这一切从圣言的字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因此,“造个像”表示制定一个条例或法令,他们只应以这种方式来教导和相信;这也是接受分离之信的教义的各个教会所做的。这就是“像”的含义,因为在灵界,一切属灵事物都可以通过形像,以及偶像来显示;教义的细节可以通过它们被描绘,或说它们可以用肖像来呈现教义的细节,我也见过有人做这种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形像和偶像具有这种含义。偶像表示教义的虚假(可参看AE 587,650d, 654h, 780a节)。故此处“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在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中间,被造的形像代表他们的教义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以色列人因倾向于偶像崇拜而被禁止造它们,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因此,为叫人们知道形像具有这种含义,我要从圣言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摩西五经: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敬拜它们。(出埃及记20:4, 5)
利未记:
你们不可为自己造偶像,不可为自己立雕像或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石像,向它跪拜。(利未记26:1)
申命记:
惟恐你们为自己制造雕像,就是任何形状的形像,男性或女性的像,地上任何走兽的像,或任何飞在空中有翅膀的鸟的像,爬在地上的任何事物的像,在地底下水中的任何鱼的像。(申命记4:16–18)
以色列人之所以被禁止制造偶像,雕像,以及在天上、地上和水中的任何事物的像,是因为以色列教会之前的古代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还因为雅各的子孙完全是外在人;当一切敬拜都是代表性的时,那时外在人就容易崇拜偶像,因而敬拜诸如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那些事物。而古代教会是代表性教会,所以这些教会的人为自己制造了雕像和各种形像,以代表、因而表示天上的事物;古人因它们的含义而以它们为乐。因此,当他们看到这些东西时,就被提醒想起它们所代表的天上事物。由于这些形像属于他们的宗教,所以他们拜这些形像,或说在敬拜时使用它们。这就是为何他们有小树林和丘坛,也有雕刻、铸造和描画的像,他们把这些像要么放在小树林,要么放在山上,要么放在圣殿,要么放在家里。因此,在埃及,与对应学一样的代表科学蓬勃发展,他们有形像、偶像和雕像;这也是他们的象形文字的起源。其他各个民族也一样。但当这些教会的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时,所代表并由此表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他们的祭司和智者中间作为传统保留下来,这些祭司和智者被称为术士或博士(magi)和占卜者;因此,普通人因他们的列祖在这些事物中所看到的宗教原则而开始拜它们,并称其为他们的神。由于雅各的子孙比其他人更是外在人,因而更容易崇拜偶像,也更喜欢法术,所以他们被严禁为自己制造雕像、形像,以及仿佛存在于天上、地上或海里的任何东西的像;事实上,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如飞行物或飞鸟,兽、鱼和爬行物。他们在何等程度上以偶像崇拜这些东西,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承认耶和华。然而,由于他们中间的教会也是代表性的,所以会幕被建造,其中放置了代表,主要是天上事物的代表,如摆放陈设饼的桌子,献香的金坛,灯台与灯盏,约柜与施恩座,它上面的基路伯,离会幕门口不远、上面有圣火的祭坛。后来圣殿建成了,其中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代表性,如里面的绘画,外面的洗濯盆,底下有牛支撑的铜海,以及柱子和门廊,还有金器,他们被允许将这一切作为圣物来敬拜,只要他们承认会幕,后来则承认圣殿为耶和华的居所。这些事物被赋予他们,是为了防止他们转向那时存在于亚洲各个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和法术,如埃及、叙利亚、亚述、巴比伦、推罗和西顿、阿拉伯、埃塞俄比亚、美索不达米亚,尤其迦南地境内和周边地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形像”表示教义。这些事物就存在于亚洲各国的各个民族当中,这一点从以下事物明显看出来:雅各的妻子拉结所带走的亚兰人拉班的神像(创世记31:19, 20),埃及的牛犊和其它偶像,以及那里的庙宇中、方尖碑和墙上所雕刻和绘制的象形文字,非利士人在以革伦的偶像大衮,所罗门制造的偶像,后来列王在耶路撒冷圣殿和撒马利亚制造的偶像,以色列人被吩咐摧毁的迦南地列族当中的祭坛、雕像、偶像和亚舍拉,这从圣言的各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827b.此外,这也来自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或科学:
非利士人的祭司和占卜的劝他们制造痔疮和使那地荒废的老鼠的金像,把它们放在约柜旁边,用母牛拉的一辆新车送回去,如此将荣耀归给以色列的神。(撒母耳记上6:1等)
因为那时,他们的祭司和占卜的都知道所有这些事物代表什么;痔疮和老鼠的像表示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用金子制造它们,它们可以作为礼物赎罪。
在以下经文中,“形像或像”也表示教义。以西结书:
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他们的金子要成为可憎之物,他们将他们妆饰的优美变成了骄傲,又用它去制造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因此,我使他们看它为可憎之物。(以西结书7: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毁坏,这就是此处要吞灭他们的“剑,瘟疫和饥荒”(以西结书7:15)的意思。他们要抛在街上的“银子”和要成为可憎之物的“金子”表示变成虚假和邪恶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抛在街上”表示驱散它们,“成为可憎之物”表示变成地狱的邪恶,因为这(邪恶)要变成可憎之物。“他们将他们妆饰的优美变成了骄傲,又用它去制造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表示他们使整个教会及其教义,以及包含在其中的一切事物都充满了亵渎之物;“妆饰的优美”表示教会及其教义;“可憎可厌恶之物的形像”表示属于它的一切,因而它的教义,也就是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可憎之物”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可厌恶之物”是指被亵渎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是指对取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为装饰的金银器皿”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表示从虚假中制造教义,就好像它们来自真理;“与它们行淫”表示对它们的歪曲。
又:
阿荷利巴在埃及行淫,她贪恋亚述人;阿荷利巴又加增淫行;她看见画在墙上的人像,就是用鲜红的颜料所画的迦勒底人的像时,一眼看见,就爱上了他们。(以西结书23:3, 12, 14, 16)
“阿荷利巴”是指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教义;“行淫”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由于“埃及”表示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的属世真理,“亚述”表示理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所以清楚可知“与它们行淫”表示什么。由于“迦勒底人”表示因被用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遭亵渎的圣言真理,所以“迦勒底人的像”表示取悦这些爱的教义;“用鲜红的颜料所画”表示这些外在看上去就像真理,尽管它们内在是亵渎的;“画在墙上的人像”具有类似含义,“画墙”是指教义在外在上的表象。以赛亚书(2:16)、诗篇(73:20),以及启示录(14:9–11; 15:2; 16:2; 19:20; 20:4)接下来的经文中的“形像或像”具有相同的含义;也可参看前面关于“偶像”和“雕像”所说的(AE 587, 650d, 654h, 780a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其它经文,并解释了它们。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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