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