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诠释启示录 #735

735.“米迦勒同他

735.“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表示那些为了爱与仁之生活,为了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与那些为了唯信或分离之信,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之间的争战。这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和“龙”的含义清楚可知:“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指那些为了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为了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龙”是指那些为了与爱和仁的生活分离的唯信,也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前面说明(AE 714–716节),“龙”就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信被称为唯信。这些人也反对主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也就是反对神性人身,因为那些确认唯信的人大部分是纯属世和感官的;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和感官人对人身里面的神性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属世和感官地思想主的人身,没有同时出于任何属灵概念来思想;因此,他们思想主的方式与他们思想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的方式是一样的,他们还教导这一点;因此,在他们的思维观念中,他们将主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从而将这两者,即主的神性和人身彻底分开;尽管他们的教义,也就是亚他那修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这样教导的,他们仍如此行,因为该教义教导,神性和人性或人身是一个统一的位格,这两者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让他们当中的任何人自我检查一下,他就会发觉,这就是他们对主的观念。由此清楚可知,与龙争战的“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什么意思,即是指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为了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能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否则,他们就无法处于任何对主之爱,从而无法处于任何对邻之仁,因为这仁与爱只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不来自与祂的人身分离的神性,也不来自与祂的神性分离的人身;因此,在龙及其使者被摔到地上之后,有声音从天上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启示录12:10)。由此清楚可知,“米迦勒同他的使者”是什么意思。

具体到米迦勒,人们根据字义认为,他是天使长之一;但天堂里没有天使长。诚然,有高级天使和低级天使,也有智慧的天使和不怎么智慧的天使;天使社群里有管理其他天使的主管,但却没有行使专制的权柄、使其他人服从的天使长。这种管理在天堂没有一席之地,因为在那里,没有人从心里承认任何人高于自己,唯独主除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你们也不应被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你们中那最大的,该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3:8–11)

而圣言所提到的那些天使或使者,如“米迦勒”和“拉斐尔”,是指管理和职能,一般是指所有天使的管理和职能的固定和确定部分,或有限和某个部分;因此,此处“米迦勒”表示前面所说的天使职能的那一部分,即取自圣言的教义的那部分的捍卫,该部分教导,主的人身是神性,人必须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才可以从主接受救恩。因此,天使职能的那部分意味着与那些将主的神性与人身分离,将信与爱和仁的生活分离争战,事实上,与那些用嘴唇而不是在生活中信奉仁爱的人争战。

此外,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在灵义上不是指天使,而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302节),因为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而是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天使长也一样,天使长表示这神性真理,如前所述。此外,天堂里的天使没有像世人那样的名字,而是有表达其职能的名字;一般来说,每位天使都有一个照其品质被赐予他的名字;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事物和状态的品质。米迦勒这个名字从它在希伯来语的起源来说,表示“像神一样的人”;因此,米迦勒表示在这一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即: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人必须从主活着,也就是活在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中、活在对邻之爱中。但以理书(10:13, 21; 12:1)也提到米迦勒,在那里和在此处一样,米迦勒表示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真理是给那些将属于主要建立的教会之人的;因为“米迦勒”表示那些将支持新耶路撒冷的教义之人,该教义的两个要点是:主的人身是神性,必须过一种爱与仁的生活。

犹大书在这些话中也提到米迦勒:

天使长米迦勒跟魔鬼争辩、为摩西的身体而辩论时,尚且不敢说一句毁谤的话,只说,主责备你吧!(犹大书1:9)

使徒犹大从通过对应所写的古书中引用了这些话,在这些书中,“摩西”是指圣言,他的“身体”是指圣言的字义;由于此处“魔鬼”所指的人与启示录中的“龙”所指的一样,龙也被称为“撒但”和“魔鬼”,所以明显可知,“米迦勒跟魔鬼争辩、为摩西的身体辩论”表示什么,即:这些人歪曲圣言的字义。由于字面上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恶人能扭曲它,使它偏离它的真正意义,所以古人说(犹大的这些话就是从古人那里引用的):“米迦勒尚且不敢说一句毁谤的话。”“摩西”在灵义上表示律法,因而表示圣言(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859e, 5922, 6723, 6752,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8787, 8805, 9372, 9414, 9419, 9429, 10234, 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