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诠释启示录 #1198

1198.“救恩、荣

1198.“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全能而来。这从“救恩”、“荣耀、尊荣”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永生;“荣耀、尊荣”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对此,参看AE 288, 345节);“权能”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在圣言中,主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荣耀、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主,我们的神。”在字义上,经上分别提到“救恩、荣耀、尊荣、权能”,但在灵义上,它们连成一个意思,即: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神性全能而来。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有时经上只提到国家和城市的名字,这些名字在字义上看似没有联系,但在灵义上却形成一个连续意义。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提供类似见证的具体证据更多,更显著。对有些种类的动物来说,它们是这样,思维固定在物质事物上的感官人拿属于动物的东西或能力与属于人的东西或能力相提并论,从愚蠢受骗的聪明中得出以下结论:两者的生命状态也是相似的,甚至死后也一样;感官人断言,如果人死后还活着,动物也会活着,或如果动物死亡,人也会死亡。作出这种见证,并欺骗感官人的证据是,有些动物似乎拥有类似的谨慎和狡猾,类似的婚姻之爱,类似的友谊,可以说有仁爱,类似的正直和仁慈;总之,有一种与人类相似的道德本性。例如,狗出于其天生的品质,仿佛出于它们自己的本性那样知道如何像忠诚的卫士一样行动;它们可以说能从主人情感的一丝迹象或暗示中知道他的意愿;能通过闻他足迹或衣服的气味来追踪他,把他找出来;它们知道不同的方位,或说自己所住国家的方位,即使穿过人迹罕至的地区或茂密的森林,也能快速找到回家的路。感官人从这些和其它类似特征中得出结论:狗有知识、聪明和智慧。当他将这些能力,无论是狗的,还是他自己的,都归于自然时,这也不足为奇。属灵人则不同;他看到,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有某种属灵之物在引导,这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相结合。

在鸟类身上也可以观察到这些具体的证据。它们知道如何筑巢,在巢里产卵,坐在这些卵上孵化幼崽,后来出于存在于父母和后代之间的爱,或被称为亲情之爱的爱来为幼崽提供其翅膀下的温暖和口中的食物,直到它们羽翼丰满,长出翅膀,也直到它们自己获得父母的一切知识(科学),从这些知识中为自己提供属灵之物,即它们灵魂的结果。这些具体证据就是包含在蛋中的一切事物;一只新鸟的雏形就隐藏在这蛋中,被有助于胚胎形成的一切元素包裹,从它在头部的开端直到身体所有部位的完全形成或完整结构。若说自然提供了这些东西,这可能吗?因为这一切不仅涉及生产的过程,还涉及创造的过程;自然不会创造。自然与生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但生命可以披上自然为衣,从而出来,作为动物的形式出现。毛虫也是提供这种见证的具体证据之一。当这些毛虫即将经历形体变化或蜕变时,它们可以说用一种子宫把自己包裹起来,好可以再次出生。在这种状态下,它们变成若虫和蛹,经过必要的过程和时间,它们就变成美丽的蝴蝶,飞到空中,就像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雌性和雄性就像一对夫妇那样彼此嬉戏。它们现在以芬芳的花朵为食,产卵,从而使它们的物种在它们之后可以生存下去。属灵人看到,这个过程模仿了人的重生,是他复活的一个代表,因而是属灵的。

在蜜蜂当中可以观察到更显著的证据,蜜蜂有一种管理形式,类似人类的管理形式。它们按照一系列艺术规则为自己建造蜂室,以及方便进出的通道;然后,它们用从花朵中采集的蜂蜜填满这些蜂室。它们给自己指定一个蜂王作为未来种族的共同父母。这蜂王住在她的子民之上,在她的警卫中间;当她即将生产,或成为一位母亲时,这些警卫就跟着她,一群混杂的蜂子则紧随其后;就这样,她从一个蜂室到另一个蜂室,在每个蜂室中都产下一个小卵,如此持续不断,直到她的母体耗尽,也就是她回家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过程。她的那些被称为雄蜂的警卫,除了等着当一个女主人的众多仆人外,没有其它用处,还有可能激发她的某种交配欲望,而且也不工作,故被判定为无用的;因此,为了避免它们入侵并消耗其它蜜蜂的劳动成果,它们就被带出去,并被剥去翅膀。通过这种方式,蜂群就清除了懒惰成员。此外,后来,当新生的后代长大时,它们就在听上去嗡嗡作响的总体响声的命令下离开,为自己寻找家园或住所和食物。于是,它们就离开,并聚集成一群,在它们自己的新蜂巢中建立一种类似的秩序。调查人员所观察和发表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细节,与根据人类的聪明和智慧照着公义和公平的法则在王国和联邦或共和国中所建立和安排的管理形式没什么不同。此外,和人一样,它们似乎知道冬天临近,就为过冬储备食物,以免死于饥饿。谁能否认像这样的事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谁能相信类似这样的事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对我来说,所有这些事都是对属灵流注进入自然事物的令人信服的论据和证明;令我感到大为惊讶的是,这类事实怎能被视为对唯独自然运作的证据和证明,就像一些痴迷于自我聪明,由此上当受骗的人所行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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