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只来自情感,这情感构成他们的生命,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真实的基督教 #101

101.(7)这样在

101.(7)这样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本章前面的一切命题或要点,尤其从这两点可以推知:宇宙的创造者耶和华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参看TCR 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将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因而是互动和相互地合一(参看TCR 97-100节)。从这种互动的合一中很清楚地看出,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从这两者的合一是一个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的合一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一致的,如《亚他那修信经》所阐述的那样(可参看TCR 98节);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仰或路德信仰是一致的,如他们在被称为《协和信条》的正统书卷或包含正统路德宗的书卷中所阐述的那样,《协和信条》既从《圣经》,也从教父那里通过理性论证牢固确立,基督的人性被提升为神性威严、全能和全在,在基督里,人为神,神为人(可参看《协和信条》,607, 765页)。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身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可参看TCR 92-93节)。此外,耶和华神称自己和祂为主;因为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诗篇110:1)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大卫诗篇中的“儿子”也是指在其人身方面的主: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即将降临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向大卫宣布的“圣旨”;在该诗篇中,前面经上说:

我已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要将列族赐祂作产业。(诗篇2:8)

因此,“今日”不是指来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中,因为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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