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2

822.“致死击伤被

822.“致死击伤被医好了”表示因此,不一致被人为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移除了。这从“致死击伤被医好了”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一只兽的“致死击伤被医好了”是指表面上看,这种不一致似乎被人为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移除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78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这种不一致被说成是被人为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了;至于他们所设计的结合(这些结合倒不如说是分离)是何性质,可参看前面引证的地方。

由于现在已经说明,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使徒约翰表示善行,这些善行也被称为仁之良善和生活的良善,正因这种含义,约翰才靠着主的胸膛,所以接下来我想说明,什么是善行;但在此只说明,它们包含人里面的仁和信的一切在自己里面。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人生命的一切都在他的作为中,因为作为似乎只是从人发出、被称为行为的动作,或说这些动作因在人身上是活的,故被称为行为;由口、舌和喉的动作实现的作为被称为话语。然而,它们却是不仅显现人里面的仁和信,还完成并完善它们的事物;这是因为信和仁在实际存在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它们实际上存在于作为中。

与人同在的仁和信的一切都在作为中,因为作为是由他的意愿和思维产生的活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都付诸行动,倾注到作为中,恰如原因的一切都转化为其结果,种子和树的一切都转化为果实;事实上,作为是它们的补足。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世人眼前并不明显,但能被天使明显感知到。当人行使仁爱时,他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一切思维的气场看上去就像清澈的水那样围绕他,有时像或明亮或朦胧的云那样围绕他。这个气场包含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他心智的一切;天使凭该气场知道这个人在属于他的一切方面是何品质,或说就其一切品质而言,他是哪种人。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由此而来的作为就是那使这爱活跃的东西,当它活跃时,它就将自己倾注在他周围。这个属灵的气场不仅在视觉面前表现为一种波动,还在视觉面前以各种代表形式表现出来,并以这种方式来表现:通过这些代表,世人、灵人或天使看上去恰如他本来的样子。

作为包含心智的一切在自己里面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按其次序从最高发展到最低,或从最初发展到终端或末端的一切相继事物都在最低或终端事物中形成同步之物,更高或在先的一切事物都共存于这同步之物中。至于什么叫相继次序,什么叫同步次序,可参看前文(AE 595, 666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3691, 4145, 5114, 5897, 6239, 6326, 6465, 9215—9216, 9828, 9836, 10044, 10099, 10329, 10335节)。此外,作为是源于人之内层的终端事物,他的内层处于相继次序。由此清楚可知,人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随之他的爱和信的一切都共存于这些作为中。这就是为何主在圣言中经常吩咐作为,又为何人必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

由此清楚可知,将信仰与作为分离的人是哪种人,即:他没有信仰,他的作为是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被那些属于信仰的事物遮盖和包裹,同时又被里面的邪恶玷污和亵渎。因此,当这样一个人被允许进入自己的内层时,如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的情形,属于他的信仰、构成周边的一切就都被抛弃并消散。由此可见,为何代表仁爱的作为,或善行的约翰靠着主的胸膛,跟从主的是他,而不是彼得;又为何主复活之后,他与主的母亲住在一起。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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