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2.“致死击伤被医好了”表示因此,不一致被人为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移除了。这从“致死击伤被医好了”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一只兽的“致死击伤被医好了”是指表面上看,这种不一致似乎被人为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移除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78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这种不一致被说成是被人为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了;至于他们所设计的结合(这些结合倒不如说是分离)是何性质,可参看前面引证的地方。
由于现在已经说明,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使徒约翰表示善行,这些善行也被称为仁之良善和生活的良善,正因这种含义,约翰才靠着主的胸膛,所以接下来我想说明,什么是善行;但在此只说明,它们包含人里面的仁和信的一切在自己里面。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人生命的一切都在他的作为中,因为作为似乎只是从人发出、被称为行为的动作,或说这些动作因在人身上是活的,故被称为行为;由口、舌和喉的动作实现的作为被称为话语。然而,它们却是不仅显现人里面的仁和信,还完成并完善它们的事物;这是因为信和仁在实际存在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它们实际上存在于作为中。
与人同在的仁和信的一切都在作为中,因为作为是由他的意愿和思维产生的活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都付诸行动,倾注到作为中,恰如原因的一切都转化为其结果,种子和树的一切都转化为果实;事实上,作为是它们的补足。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世人眼前并不明显,但能被天使明显感知到。当人行使仁爱时,他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一切思维的气场看上去就像清澈的水那样围绕他,有时像或明亮或朦胧的云那样围绕他。这个气场包含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他心智的一切;天使凭该气场知道这个人在属于他的一切方面是何品质,或说就其一切品质而言,他是哪种人。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由此而来的作为就是那使这爱活跃的东西,当它活跃时,它就将自己倾注在他周围。这个属灵的气场不仅在视觉面前表现为一种波动,还在视觉面前以各种代表形式表现出来,并以这种方式来表现:通过这些代表,世人、灵人或天使看上去恰如他本来的样子。
作为包含心智的一切在自己里面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按其次序从最高发展到最低,或从最初发展到终端或末端的一切相继事物都在最低或终端事物中形成同步之物,更高或在先的一切事物都共存于这同步之物中。至于什么叫相继次序,什么叫同步次序,可参看前文(AE 595, 666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3691, 4145, 5114, 5897, 6239, 6326, 6465, 9215—9216, 9828, 9836, 10044, 10099, 10329, 10335节)。此外,作为是源于人之内层的终端事物,他的内层处于相继次序。由此清楚可知,人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随之他的爱和信的一切都共存于这些作为中。这就是为何主在圣言中经常吩咐作为,又为何人必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
由此清楚可知,将信仰与作为分离的人是哪种人,即:他没有信仰,他的作为是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被那些属于信仰的事物遮盖和包裹,同时又被里面的邪恶玷污和亵渎。因此,当这样一个人被允许进入自己的内层时,如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的情形,属于他的信仰、构成周边的一切就都被抛弃并消散。由此可见,为何代表仁爱的作为,或善行的约翰靠着主的胸膛,跟从主的是他,而不是彼得;又为何主复活之后,他与主的母亲住在一起。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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