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2

82.启1:18.“

82.启1:18.“又是那存活的”表示来自永恒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来自永恒的,就是那唯一活着的;不是来自永恒的其他所有人都是由祂创造的,因而被造为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因此,唯独来自永恒的那一位在自己有生命,除祂之外没有人在自己有生命。主就人身或人性和神性而言,在自己有生命,这一点从约翰福音的话明显看出来: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 1, 4, 14)

主在此由“圣言”来表示,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同一福音书: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世人普遍认为,人拥有植入在他里面的生命,因此这生命并不是不断从那唯独祂在自己有生命,因而唯独祂是生命的那一位流入的;但这是一种虚假的信仰(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第三

414.“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他们里面不再有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任何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不发光”是指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是指没有来自月亮和星星的光。“光”一般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星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像白天的阳光;圣言的属世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则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也流入它的属世意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甚至光照那些在阅读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时,对属灵意义一无所知的人;但它光照属灵人,就像阳光光照眼睛;而它光照属世人,就像月光和星光光照眼睛。每个人都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他用来打开其理性官能的真正真理而被光照。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发光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诗篇:
耶和华造了大光,造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又: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也必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 21, 25, 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们知道,所指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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