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19

819.启13:12

819.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分离之信的宗教通过这种联系被强化。这从“从地里上来的兽”、“第一只兽”和“龙”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权柄的“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以及由此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815节);“第一只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龙”(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一般是指与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信仰。由此可见,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分离之信的宗教通过这种联系被确认。

此处之所以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是因为虚假若不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永远不可能被圣言字义确认。事实上,字面上的圣言由真理的表象构成,也由对应构成;这两者在其内部,也就是在其灵义上都包含真正的真理。因此,当有虚假被对应于真正真理的真理表象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只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才能造成对圣言的歪曲。这就是为何这两只兽进一步描述了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的“龙”,其中第一只兽描述了来自属世人、支持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推理;另一只兽描述了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因而对它的证实,以及对真理的歪曲。由此再次明显看出,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不过,这些事要举例来说明:

(1)那些为唯信而斗争的教条主义者不注意圣言中所有提到“作为”、“行为”、“工作或作工”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然而,这些经文如此明显,以至于不允许有相反的推理;然而,他们把这些经文从它们的真正意义中夺走,并通过推理扭曲它们,使它们偏离在天堂里、包含在其灵义中的真正真理。他们如此推理说,唯信包括行为和作为,因为那些处于信的人也处于这些行为和作为,因此这信产生它们;而事实上,没有行为或作为的信是一种死的信,死的信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他们若被告知这一点,就会认为,行为仍通过一种秘密的神性运作而存在,尽管他们将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或说不允许它们成为得救的手段;因此,它们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这可从他们因瞬间信仰称义,以及在死亡的那一刻因瞬间信仰称义,即便是恶人明显看出来。

(2)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认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也是属灵的;然而,爱之良善将生命赋予信,并使它变得属灵。因为爱是信的真正灵魂,爱就是实行;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作为的信不是属灵的;因为它没有自己的灵魂,没有灵魂的信是一种死的信。

(3)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也认为,由于人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信成为得救的手段。

(4)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还认为,那些只处于信的人在神里面,处于一种恩典的状态,以至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们的罪。许多人由此相信,没有必要按照主的诫命过基督徒的生活;他们对自己说,既然良善不拯救人,邪恶不定人的罪,那我为何要思想作为呢?我有信仰,相信主为世人的罪受十字架的痛苦,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定罪;还需要什么呢?

(5)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认为,唯信就像一粒种子,从中生出各种各样的救恩,就像花园里的灌木和树木从种子中长出来一样;然而,唯信里面没有生命的种子,除非来自人的属灵生活之物。

(6)此外,这种宗教原则或说服的博学的教条主义者,关于称义通过唯信发展所教导的这一切都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例如,这信的信靠必须从圣言、讲道和教师的权威中获得,不需要理智的视觉;理解力若进入,就会使这信不属灵。然而,一旦理智的视觉被排除在外,人就成了瞎子;在瞎子面前,虚假可以像真理一样被证实或确认,甚至虚假会优先于真理被证实,因为对一个瞎子来说,造成黑暗的谬误比处于光明的真理本身更有用,或说更受尊重。关闭理解力,提出推理,引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证明任何东西,或说说服自己相信你想要的任何东西,尤其在神学问题上,这些问题会上升进入理性心智的内层。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是因为属世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中;当这些快乐占主导地位时,它们就会使人只相信那些与它们一致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本身都是虚假。它们还在一切属灵之物上引发黑暗,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人避开天堂之光,从而弃绝理解力的一切光照。原因在于,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只关注自己和世界,不仰望主和天堂;因此,他与地狱结合,而地狱是一切虚假的源头;若不凭借天堂之爱和来自这爱的真正真理的统治,这些虚假永远无法被驱散。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又为何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歪曲圣言;因为没有来自属世人的这些推理,圣言无法被歪曲。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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