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19

819.启13:12

819.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分离之信的宗教通过这种联系被强化。这从“从地里上来的兽”、“第一只兽”和“龙”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权柄的“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以及由此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815节);“第一只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龙”(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一般是指与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信仰。由此可见,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分离之信的宗教通过这种联系被确认。

此处之所以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是因为虚假若不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永远不可能被圣言字义确认。事实上,字面上的圣言由真理的表象构成,也由对应构成;这两者在其内部,也就是在其灵义上都包含真正的真理。因此,当有虚假被对应于真正真理的真理表象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只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才能造成对圣言的歪曲。这就是为何这两只兽进一步描述了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的“龙”,其中第一只兽描述了来自属世人、支持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推理;另一只兽描述了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因而对它的证实,以及对真理的歪曲。由此再次明显看出,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不过,这些事要举例来说明:

(1)那些为唯信而斗争的教条主义者不注意圣言中所有提到“作为”、“行为”、“工作或作工”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然而,这些经文如此明显,以至于不允许有相反的推理;然而,他们把这些经文从它们的真正意义中夺走,并通过推理扭曲它们,使它们偏离在天堂里、包含在其灵义中的真正真理。他们如此推理说,唯信包括行为和作为,因为那些处于信的人也处于这些行为和作为,因此这信产生它们;而事实上,没有行为或作为的信是一种死的信,死的信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他们若被告知这一点,就会认为,行为仍通过一种秘密的神性运作而存在,尽管他们将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或说不允许它们成为得救的手段;因此,它们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这可从他们因瞬间信仰称义,以及在死亡的那一刻因瞬间信仰称义,即便是恶人明显看出来。

(2)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认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也是属灵的;然而,爱之良善将生命赋予信,并使它变得属灵。因为爱是信的真正灵魂,爱就是实行;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作为的信不是属灵的;因为它没有自己的灵魂,没有灵魂的信是一种死的信。

(3)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也认为,由于人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信成为得救的手段。

(4)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还认为,那些只处于信的人在神里面,处于一种恩典的状态,以至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们的罪。许多人由此相信,没有必要按照主的诫命过基督徒的生活;他们对自己说,既然良善不拯救人,邪恶不定人的罪,那我为何要思想作为呢?我有信仰,相信主为世人的罪受十字架的痛苦,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定罪;还需要什么呢?

(5)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认为,唯信就像一粒种子,从中生出各种各样的救恩,就像花园里的灌木和树木从种子中长出来一样;然而,唯信里面没有生命的种子,除非来自人的属灵生活之物。

(6)此外,这种宗教原则或说服的博学的教条主义者,关于称义通过唯信发展所教导的这一切都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例如,这信的信靠必须从圣言、讲道和教师的权威中获得,不需要理智的视觉;理解力若进入,就会使这信不属灵。然而,一旦理智的视觉被排除在外,人就成了瞎子;在瞎子面前,虚假可以像真理一样被证实或确认,甚至虚假会优先于真理被证实,因为对一个瞎子来说,造成黑暗的谬误比处于光明的真理本身更有用,或说更受尊重。关闭理解力,提出推理,引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证明任何东西,或说说服自己相信你想要的任何东西,尤其在神学问题上,这些问题会上升进入理性心智的内层。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是因为属世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中;当这些快乐占主导地位时,它们就会使人只相信那些与它们一致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本身都是虚假。它们还在一切属灵之物上引发黑暗,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人避开天堂之光,从而弃绝理解力的一切光照。原因在于,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只关注自己和世界,不仰望主和天堂;因此,他与地狱结合,而地狱是一切虚假的源头;若不凭借天堂之爱和来自这爱的真正真理的统治,这些虚假永远无法被驱散。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又为何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歪曲圣言;因为没有来自属世人的这些推理,圣言无法被歪曲。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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