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分离之信的宗教通过这种联系被强化。这从“从地里上来的兽”、“第一只兽”和“龙”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权柄的“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以及由此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815节);“第一只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龙”(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一般是指与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信仰。由此可见,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分离之信的宗教通过这种联系被确认。
此处之所以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是因为虚假若不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永远不可能被圣言字义确认。事实上,字面上的圣言由真理的表象构成,也由对应构成;这两者在其内部,也就是在其灵义上都包含真正的真理。因此,当有虚假被对应于真正真理的真理表象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只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才能造成对圣言的歪曲。这就是为何这两只兽进一步描述了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的“龙”,其中第一只兽描述了来自属世人、支持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推理;另一只兽描述了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因而对它的证实,以及对真理的歪曲。由此再次明显看出,这兽“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与圣言字义的联系。不过,这些事要举例来说明:
(1)那些为唯信而斗争的教条主义者不注意圣言中所有提到“作为”、“行为”、“工作或作工”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然而,这些经文如此明显,以至于不允许有相反的推理;然而,他们把这些经文从它们的真正意义中夺走,并通过推理扭曲它们,使它们偏离在天堂里、包含在其灵义中的真正真理。他们如此推理说,唯信包括行为和作为,因为那些处于信的人也处于这些行为和作为,因此这信产生它们;而事实上,没有行为或作为的信是一种死的信,死的信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他们若被告知这一点,就会认为,行为仍通过一种秘密的神性运作而存在,尽管他们将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或说不允许它们成为得救的手段;因此,它们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这可从他们因瞬间信仰称义,以及在死亡的那一刻因瞬间信仰称义,即便是恶人明显看出来。
(2)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认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也是属灵的;然而,爱之良善将生命赋予信,并使它变得属灵。因为爱是信的真正灵魂,爱就是实行;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作为的信不是属灵的;因为它没有自己的灵魂,没有灵魂的信是一种死的信。
(3)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也认为,由于人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信成为得救的手段。
(4)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还认为,那些只处于信的人在神里面,处于一种恩典的状态,以至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们的罪。许多人由此相信,没有必要按照主的诫命过基督徒的生活;他们对自己说,既然良善不拯救人,邪恶不定人的罪,那我为何要思想作为呢?我有信仰,相信主为世人的罪受十字架的痛苦,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定罪;还需要什么呢?
(5)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认为,唯信就像一粒种子,从中生出各种各样的救恩,就像花园里的灌木和树木从种子中长出来一样;然而,唯信里面没有生命的种子,除非来自人的属灵生活之物。
(6)此外,这种宗教原则或说服的博学的教条主义者,关于称义通过唯信发展所教导的这一切都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例如,这信的信靠必须从圣言、讲道和教师的权威中获得,不需要理智的视觉;理解力若进入,就会使这信不属灵。然而,一旦理智的视觉被排除在外,人就成了瞎子;在瞎子面前,虚假可以像真理一样被证实或确认,甚至虚假会优先于真理被证实,因为对一个瞎子来说,造成黑暗的谬误比处于光明的真理本身更有用,或说更受尊重。关闭理解力,提出推理,引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证明任何东西,或说说服自己相信你想要的任何东西,尤其在神学问题上,这些问题会上升进入理性心智的内层。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是因为属世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中;当这些快乐占主导地位时,它们就会使人只相信那些与它们一致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本身都是虚假。它们还在一切属灵之物上引发黑暗,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人避开天堂之光,从而弃绝理解力的一切光照。原因在于,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只关注自己和世界,不仰望主和天堂;因此,他与地狱结合,而地狱是一切虚假的源头;若不凭借天堂之爱和来自这爱的真正真理的统治,这些虚假永远无法被驱散。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又为何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歪曲圣言;因为没有来自属世人的这些推理,圣言无法被歪曲。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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