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16

816.“他有两角如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诠释启示录 #866

866.启14:5.

866.启14: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厌恶思想并说服人相信虚假。这从“口”和“诡诈”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因而也指说服(对此,可参看AE 580, 782, 794节);“诡诈”是指故意,因而出于意愿的意图去欺骗和误导;因此,故意思想虚假并说服人相信它们,会永远毁灭一个人。“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对那些被主引导,或跟随祂的人来说,这些事并不存在。因为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所有在主里面的人都处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实行祂诫命的人。由于思想虚假就是反对神性真理,想要说服人相信它们就是反对神性良善,所以他们厌恶如此行。

至于在圣言中,“诡诈(或欺诈、诡计)”表示什么,这可从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随着拿但业来到耶稣这里,耶稣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

一个“以色列人”表示一个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一个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跟随主,在口中找不出诡诈的“十四万四千人”也是指这些人;故此处的“诡诈”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乖僻的事,不说谎言,口中也找不到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跟“真以色列人”一样,是指那些处于属灵之信的人,因为他们处于仁之良善;“说谎言”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无知而教导虚假;但“诡诈”表示并非来自对真理的无知,而是来自故意,因而来自欺骗目的的虚假;如恶人的情形。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

祂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这话论及主。诗篇:

他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诡诈和强暴。(诗篇72:14)

弥迦书:

富人充满了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至于他们的舌头,诡诈在他们口中。(弥迦书6:12)

西番雅书:

他们将强暴和诡诈充满主人的房屋。(西番雅书1:9)

诗篇:

流人血、行诡诈的人必活不到他们一半的日子。(诗篇55:23)

又: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强暴和血”表示对真理的扭曲和对圣言的歪曲;“诡诈”表示故意如此行。诗篇:

耶和华侧耳听我这不出于诡诈嘴唇的祈祷。(诗篇17:1)

又:

要谨守舌头不出恶言,谨守嘴唇不说诡诈的话。(诗篇34:13)

约伯记:

我的嘴唇若说罪孽,我的舌头若讲诡诈。(约伯记27: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诡诈的舌头啊,要给你什么呢?要拿什么加给你呢?(诗篇120:2, 3)

又:

你向邪恶张开你的口,用舌头编造诡诈。(诗篇50:19)

又:

恶人的嘴和诡诈人的口,已经张开攻击我;他们用撒谎的舌头对我说话。(诗篇109:2)

又:

你的舌头图谋邪恶,好像锐利的剃刀弄诡诈。(诗篇52:2, 4)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嘲弄同伴,不讲真理;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 6)

他们用来说谎和诡诈的“嘴唇和舌头”表示怀有说服人相信反对真理的虚假,并误导人的意图的思维;嘴唇和舌头,与口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凡耶和华不算为有罪孽,灵里没有诡诈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2)

又:

他口中的话是罪孽和诡诈,他跟明智和善行已经断绝。(诗篇36:3)

约伯记:

说罪孽,说诡诈。(约伯记13:7)

此处“罪孽”是指邪恶,“诡诈”是指由此而来的虚假。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脱离诡诈乖僻的人。(诗篇43:1)

又:

就是手洁心清,不把自己的灵魂举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篇24:4)

又:

他们倒想出诡诈的言语害地上的安静人,他们大大张口攻击我。(诗篇35:20, 21)

又:

邪恶在其中间,欺压和诡诈不离她的街道。(诗篇55:11)

又:

你践踏所有背离你律例的人,因为他们的诡诈是谎言。(诗篇119:118)

耶利米书:

这人民背道,耶路撒冷长久偏离,他们守定诡诈,不肯回转;我留心听,听见他们说不正直的话。(耶利米书8:5, 6)

在这些经文中,“诡诈”不是指属世意义上的诡诈,而是指属灵意义上的诡诈;属世意义上的诡诈在于攻击别人的欺诈手段和恶意谎言,而属灵意义上的诡诈是指出于意愿的意图,或出于说虚假并说服人相信它们,由此摧毁灵魂的故意目的的思维。

对于这种目的,耶利米书论到先知说:

说假预言的先知,就是预言自己心中诡诈的先知,心里岂不是这样吗?(耶利米书23:26)

同一先知书:

那些先知向你们预言的,乃是虚假的异象和占卜,并虚无的事,以及他们自己心中的诡诈。(耶利米书14:14)

在灵义上,“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和教义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圣言本身。因此,在反面意义上,如在这些经文中,他们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因而表示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他们心中的诡诈”表示故意如此行。

“诡诈”在灵义上是指出于误导人的欲望而对圣言真理的故意歪曲,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诈围绕我。(何西阿书11:12)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以色列家”表示教会本身;因此,“诡诈”和“谎话”表示出于故意的目的或意图和欲望说服人相信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变得像欺诈的弓;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怒倒在剑下。(何西阿书7:16)

诗篇:

他们转身离开,如同欺诈的弓。(诗篇78:57)

他们被比作“欺诈的弓”,是因为“弓”表示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即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以及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枪和箭表示用来维持争战的虚假或真理。这就是“弓和箭”的含义(可参看AE 357节)。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诡诈”是指灵义上的诡诈,灵义上的诡诈是反对圣言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诡诈,因而是摧毁它们的意愿和欲望。

“诡诈”表示摧毁圣言、教义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而故意和有意摧毁它们的意愿和欲望,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

他们窥探着,像捕鸟人蹲着等;他们设下圈套捕捉人;笼子怎样装满雀鸟,他们的屋里也照样充满诡诈。(耶利米书5:26, 27)

摩西五经:

人若蓄意反对他的邻舍,用诡计杀了他,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出埃及记21:14)

由于这是如此严重的一个罪,所以耶利米书上说:

怀着诡诈做耶和华的工作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诡诈”之所以是如此严重的一个罪行,是因为故意和目的属于意愿;凡属于意愿的,都属于这个人自己,被称为他心中的邪恶。事实上,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在属于意愿的同意之前的思维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流入思维的东西就像从世界流入视觉的物体,其中一些令人愉悦,一些不令人愉悦;令人愉悦的物体进入他生活的快乐,而不令人愉悦的物体则被抛弃。凡流入属于人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在视觉的东西,也是这种情况。它若令人愉悦,就进入意愿,并把自己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它若不令人愉悦,就被抛弃。

要知道,所有恶人都有通过虚假摧毁天堂和教会的真理的意图和欲望,因而有这样的意愿。原因在于,他们与地狱结合;地狱灵出于自己的爱之快乐燃烧着摧毁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欲望,并利用最狡诈的手段如此行,他们巧妙设计这些手段,并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来执行;如果我根据经历描述这些手段,它们会填满许多页。这清楚表明,“诡诈”表示总体上意图通过虚假摧毁真理的一切邪恶。另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关于诡诈所说的,即:诡诈摧毁属于人里面的属灵和内在生命的一切(AC 9013节);古人视诡诈、欺诈和伪装为滔天罪行(AC 3573节);当被天使观之时,诡诈的人或骗子看上去就像蛇和毒蛇(AC 4533节);圣言中的“蛇”和“毒蛇”就是指这些人(AC 9013节);在圣言中,“毒液”表示诡诈(AC 9013节)。关于对通过诡计暗中欺骗他人者的惩罚(AC 831, 957–960, 1273节);关于他们的地狱(AC 830—831947, 49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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