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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