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1003.“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争战”表示在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中间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这从“列王”、“地和全世界”、“争战”的含义清楚可知:“列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地和全世界”是指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是指整个教会(参看AE 741b节);“争战”是指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纷争,以及属灵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争战”表示在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中间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
教会正是通过唯信而在真理和良善上陷入争论,陷入与它们的争战,最后陷入纷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唯信被接受时,理解力就不再被允许去检查良善和真理了,因为唯信意味着必须相信一件事,无论它如何显现给理解力。当理解力被排除在信之外时,光照是不可能的,或说也被夺去;当情况是这样时,盲目和愚蠢就进入了教会的一切。在这种状态下,关于圣言意义的纯粹争论就会产生,圣言能被用来确认任何东西。这就是为何教会分裂为如此多的教会或教派,又为何这些教会或教派中有如此多的异端。“鬼魔的灵施行迹象,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争战”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这些纷争和争战来自地狱。
(关于第六诫续)
从所列举和描述的由贞洁的婚姻产生的良善可以推断出由通奸产生的邪恶是什么样;因为这些邪恶是这些良善的对立面。也就是说,那些处于通奸的人所拥有的地狱和魔鬼的爱,取代了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属灵和属天的爱。那些处于通奸的人所拥有的疯狂和愚蠢取代了那些贞洁地活在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聪明和智慧;那些处于通奸的人所拥有的欺诈和不平安,取代了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纯真和平安;与那些活在通奸中的人同在的十足的阿斯蒙蒂斯恶魔和地狱,取代了那些贞洁地活在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对抗地狱的能力和保护;那些活在通奸中的人所拥有的丑陋或畸形(这种丑陋或畸形照着他们的品质而显得可怕),取代了那些贞洁地活在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美丽。他们的最终命运是,他们因最后所陷入的极端性无能而失去了生命的一切火和光,孤独地住在旷野中,仿佛对自己的生活感到迟钝和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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