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16

816.“他有两角如

816.“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这从“角”、“两”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能力(参看AE 316, 776节);“两”是指结合(参看AE 532节末尾);“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可参看AE 314节)。因此,“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说服人相信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的能力,这可从前文和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从前文看出来,是因为“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支持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这兽“说话好像龙”、“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这表示与那些将信和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相似的情感、思维、教义和讲道,以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的结合,分离之信的宗教由此被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论述。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兽的“角”表示说服的能力,“两”表示结合,“羔羊”表示主,所以“这兽有两角如同羔羊”表示似乎来自主的说服能力,即说服人相信与生活分离之信与圣言有一个结合。之所以在这只兽的头上只看到两角,而在前一只兽的头上却看到十角,是因为这只兽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圣言里面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由“两或二”来表示。因此,角看上去“如同羔羊”,因为“羔羊”是指主,在此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约翰福音以最明显的词语声明: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即:
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从圣言说服并确认任何异端的能力的性质,在基督教界因那里盛行的众多异端而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异端都从圣言字义得到确认,由此变得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适合简单人理解,因此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具有这种性质:它们能用来证实被视为宗教原则,因而被视为教义原则的任何东西,甚至也能用来证实虚假。因此,那些将真正的真理本身仅置于圣言字义的人若不从主那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为自己形成可以作为一盏明灯为他们服务的教义,就可能会陷入许多错误。圣言的字义里面既有裸露的真理,也有穿着衣服的真理。后者就是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只能从那些有裸露真理在里面的经文来理解;一个被主光照的人可以从这些经文中形成教义,其余的可以照着这个教义来解释。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教义又阅读圣言的人被带入多种多样的错误。圣言这样来写,是为了天堂与世人的结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这种结合的基础是,圣言中的每一个表述,以及一些经文的每一个字都包含一个天使所处的灵义;因此,当人照着圣言的真理表象来感知圣言时,围绕人的天使就属灵地理解它。天堂的属灵之物与世界的属世之物就这样在那些有助于人死后生活的事物上结合在一起。如果圣言不这样来写,天堂与人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字面上的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以说是天堂的一个支撑;因为天堂天使在属于教会的事物上的一切智慧都终止于圣言的字义,犹如终止于其基础;故字面上的圣言可称为天堂的支撑。因此,圣言的字义是最神圣的,甚至比它的灵义更强大,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了这一真相;因为当灵人照着字义提出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们立刻激发某个天堂社群来与他们结合。由此可见,教会教义的一切都要从圣言的字义被证实,以便它们里面可以有某种神圣和能力;事实上,教义的一切还可以从那些包含灵义的圣言书籍被证实。由此清楚可知,歪曲圣言,直到摧毁在其灵义中的神性真理是何等危险;因为如此行会使天堂向人关闭。前面已经说明,这就是那些从圣言确认信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所做的事。

揭秘启示录 #620

620.启14:4.

620.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他们没有用信之虚假玷污和弄脏教会的真理,而是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可参看AR 434, 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通奸和行淫所表相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可参看AR 134节)。“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因为他们因真理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并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事实上,当一个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通过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和“女子或女儿”;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童女”(或童身、处女)是指在主的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无论他们是童女还是少男,是妻子还是丈夫,是男孩还是老年男子,是女孩还是老年妇女,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色列的处女”(耶利米书18:13; 31:4, 21; 阿摩司书5:2; 约珥书1:8);“处女犹大的女儿或女子”(耶利米哀歌1:15);“处女锡安的女儿或女子”(列王纪下19:21; 以赛亚书37:22; 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造你,你必被建造,在欢乐的人跳舞中出去。(耶利米书31:4, 13)
诗篇:
神啊,我行走的神,我的王,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 25)
又: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喜欢你的美丽;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是指主,“王后”是指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在经上同时提到“少年人(或少年的男子、男孩)”的地方,“处女”(或童女)表示类似情感,因为“少年人(或少年的男子、男孩)”表示真理,“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过,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没有养育过少年人,也没有抚养过童女。(以赛亚书23:4)
耶利米哀歌: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如踹酒榨;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 15, 18)
撒迦利亚书:
祂的善何等大,祂的美何等大;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撒迦利亚书9:17)
又:
城中街道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处女锡安的女儿啊,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躺卧在街上。(耶利米哀歌2:10, 13, 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 耶利米哀歌5:11, 13, 14; 以西结书9:4, 6; 诗篇78:62-64; 申命记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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